低分錄取;技能測試不合格者,不得錄取;符合免試條件的考生,須經招生院校面試合格后方可直接錄取。
各院校擬錄取學生名單須在本校網站公示一周后,報省考試院并辦理相關錄取手續。錄取工作于4月3日前完成。
(六)申報程序和申報材料
各招生院校根據就業狀況、生源情況以及學校辦學條件和培養能力等,確定報考資格條件,制定自主招生方案和人才培養方案,報省教育廳職成處審核備案。并根據審核意見制定招生簡章報省考試院審核發布。
以上申報材料一式3份,同時報送電子版至
[email protected]。報送截止日期為1月31日。
(七)管理與就業
在校學習期間的收費標準按普通高校相同專業收費標準執行;師范類專業的學生在校期間享受相同專業學生的同等待遇;在校學生的管理按《普通高校學生管理規定》執行。
對口招收的畢業生按照我省當年的就業政策,享受普通高校同類畢業生的同等待遇。
(八)有關鼓勵政策
1.近三年來(含2012年)獲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的考生、獲安徽省教育廳主辦或聯合主辦的但未納入當年國賽項目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前3名且為一等獎的考生,報考相應專業,經本科院校面試通過,可直接錄取。
2.獲得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合主辦的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二等獎及以上的,或獲得相關專業高級工技能等級證書的,可免予技能測試。
3.獲得由市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合主辦的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等級獎的,或獲得縣級及以上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在職在崗的,或具有相關專業高級技能等級證書的考生,報考相應專業,可適當加分,具體分值由招生院校按有關規定自主確定。
三、組織領導
應用型本科高校對口招收中職畢業生工作在省教育廳統一領導下進行。省教育廳職成處、高教處、發展規劃處、考試院、教科院共同負責對口招生的政策制定及對口招生工作的規劃、管理與指導工作,確定對口自主招生院校,審定各自主招生院校的自主招生方案、招生章程和人才培養方案,制定《安徽省普通高校對口招生考試技能測試考核綱要》;發展規劃處負責對口招生計劃的管理;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負責錄取工作和對自主招生院校的考務指導工作;省教育科學研究院負責對自主招生院校考試內容進行指導,協助審定自主招生人才培養方案。
各市(含省直管縣)教育局負責當地對口招生的宣傳、組織工作,統一審核當地考生的專業技能資格及各類獲獎證書,指導屬地中職學校組織學生參加自主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