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考生于6月22日以后到“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查詢認定成績和認定結果。如進行專業目錄調整,考生最終認定專業將相應進行調整。
4、優惠分值
優惠分值是指考生高考成績(含政策加分)與我校在當地同類統招計劃模擬投檔線可以達到的最大差值。模擬投檔線由當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該省份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優惠分值包括10分、20分、30分、40分、50分,具體如下:
除交通運輸類(高速鐵路客運組織與服務)專業以外,優惠分值一般包括20分、30分、40分,江蘇和上海地區優惠分值包括10分、20分、30分。
交通運輸類(高速鐵路客運組織與服務)專業優惠分值一般包括30分、40分、50分,江蘇和上海地區優惠分值包括20分、30分、40分。
根據考生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評價情況,確定三檔優惠分值認定人數占本專業認定總人數的比例。一般中間檔占40%左右,較高優惠分值檔僅對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特別突出的考生,一般不高于20%。
對高中階段獲得全國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全國三等獎及以上取得認定資格的考生,高考成績(含政策加分)達到當地一本控制線即可錄取。
5、報考及錄取
獲認定的考生須參加全國統一高考,須按當地省級招辦(考試院)的統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報自主招生志愿。我校要求:高考志愿填報我校并填報認定專業,填報的非認定專業無效。
根據獲認定考生的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績(含政策加分)、經公示的優惠分值、認定專業和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模擬投檔線決定錄取與否,高考成績(含政策加分)不得低于當地一本控制線。
五、領導和監督機制
1、自主招生工作是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一部分,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
2、我校在自主招生過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在有關中學、本校、生源地省級招辦和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發布平臺上及時公開學校招生簡章、報考條件、招生專業、招生計劃、報名考生名單、考核程序、考核評價規則、考核合格考生名單、錄取優惠政策、錄取結果、考生咨詢及申訴渠道、違規處理結果、新生復查結果等全部信息。
3、自主招生作為高考招生體系的一部分,具有和高考相同的嚴肅性。根據教育部的規定,在高校自主招生中“存在違規承諾及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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