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八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北京市的有關文件精神,認真貫徹“公平、公正、公開”和“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執行國家規定的對考生相關照顧政策。
第九條 學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總數、分專業招生人數以當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相關招生信息為準,并可登錄學校網站查詢。
第十條 學校招生類別為理工類和文史類。在理工類中除明確的招生專業外,計算機類相關專業實行大類招生,還在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計劃中招收數理實驗班學生。
第十一條 學校調檔比例根據各地生源情況原則上不超過110%。對于實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當地招生主管部門下發的相關文件執行。
第十二條 學校不設志愿級差和專業級差,按考生報考我校志愿先后順序錄取,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并按投檔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外語、數學、語文三科總成績高的考生。少數民族預科班學生、內地新疆高中班學生和內地西藏高中班學生的錄取規則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學校在江蘇省的錄取規則為:按先分數(即投檔分)后等級的錄取辦法錄取。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B及以上,必測科目等級要求為4C及以上。若投檔分相同,則按語文、數學2門科目的原始分與附加分之和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若仍相同,則按選測科目等級高低的順序擇優錄取,若還相同,則按4門必測科目等級高低的順序擇優錄取。學校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愿清”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學校只限英語語種的考生報考英語專業,報考其他專業的考生,學校不限報考語種。學校外語公共課教學目前只開設英語課程,其他語種的考生入校后外語公共課只能選擇英語,部分專業課采用英語原版教材授課。
第十五條 學校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五章 其它
第十六條 學校執行北京市物價管理部門批準的學費標準。學費標準為:英語專業5000元/年;其它專業為4200~4600元/年。
第十七條 學校設立多項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同時,通過幫助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提供勤工儉學崗位、發放特殊困難補助等措施幫助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十八條 學生完成學校規定的課程和學分后,符合《北京信息科技大學學籍管理規定》,達到畢業條件的,學校頒發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符合《北京信息科技大學學位管理規定》,達到授予學士學位條件的,學校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十九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10-82426126
聯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清河小營東路12號第三辦公樓113室
郵政編碼:100192
招辦E-mail:zhaosheng@bistu.edu.cn
學校網址:http://www.bistu.edu.cn
學校招生網址:http://zhaosheng.bistu.edu.cn
第二十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執行。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并即時廢止以往有關規定。
第二十二條 在招生咨詢中,本校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學校錄取承諾。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由北京信息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高考招生簡章
黑龍江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高考招生簡章
北京科技大學2019年外語類
時間:2023-09-21 07:0:532019年北京郵電大學高水平
時間:2023-09-22 00:0:522019年河北美術學院招生簡
時間:2023-09-21 05:0:542019年四川傳媒學院招生簡
時間:2023-09-17 2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