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職院校自主招生采用“文化素質+職業技能”或“文化基礎(含綜合文化知識和專業綜合理論,下同)+職業技能”的考核方式。招生院校根據生源類型不同,以相對統一的文化測試為基礎,全面考核考生的綜合素質和職業技能,實行分類考試、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一)招收普通高中考生: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考核方式,并將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重要參考因素。其中,“文化素質”統一采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成績(以下簡稱“學考”,滿分值為300分);職業技能考核主要對考生進行職業適應性測試,可采用招生院校自主命題測試(以下簡稱“校測”,滿分值為100分)方式,也可以采用“網上職業適應性聯合測試”(以下簡稱“網測”,滿分值為100分)方式。普通高中考生“職業技能”考核具體說明詳見附件2。
(二)招收中職考生:實行“文化基礎+職業技能”的考核方式。其中,綜合文化知識和專業綜合理論、職業技能的權重比例為4:3:3。中職考生入學考核總分滿分值為500分,其中綜合文化知識考核滿分值為200分,專業綜合理論考核滿分值為150分,職業技能考核滿分值為150分。綜合文化知識考核的考核內容涵蓋自然科學和人文科學基本知識、職業道德基本要求、人際交往基本常識、漢語言寫作基本能力等技術技能型人才必備的實用性知識要求。試點高職院校應按專業類或專業,對專業綜合理論、職業技能考核分別命題、分別考核,按照各專業招生計劃分別錄取。其中,高職學前教育專業學院試點班的“職業技能”考核采用面試方式進行。
(三)招收現代學徒制考生:高職自主招生現代學徒制專業由院校與合作企業聯合招生,共同制定招生招工方案,并共同完成招生的命題、考試和錄取工作。根據專業培養需要,高職院校自主命題、自行組織實施文化素質(基礎)和職業技能考核。
考生在3月27?31日期間通過互聯網登錄“廣東省高職院校自主招生網上報名系統”(以下稱網上報名系統,網址:http://www.eesc.com.cn/gzks),使用高考報名號及密碼進行報名,閱讀相關報考規定、要求,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根據本人報考條件,在“學考+網測”(面向普通高中考生)、“學考+校測”(面向普通高中考生)、“文化基礎+職業技能”(面向中職考生)、“現代學徒制”(面向普通高中考生)、“現代學徒制”(面向中職考生)、“學前教育專業學院試點班”(面向經過備案的中職學校學前教育專業應屆畢業生)及“中職技能大賽獲獎免試生”等七種考核方式中選擇一種進行報考,填報志愿及按照選擇的考核方式或填報的院校要求繳交考試費,錄入相關報名信息并按要求上傳有關證明材料(原件電子版,下同)。高職院校自主招生考生報考流程圖詳見附件3。
已被“依據學考成績招生”或“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得再參加高職院校自主招生考試報名。
(一)報考“學考+網測”(面向普通高中考生)考核方式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網上報名系統,完成網上繳費后預約“網測”時間,按照預約時間選擇最多2個專業大類職業適應性測試視頻進行網上觀看及測試。同一個視頻最多可進行2次觀看及測試,測試系統保留考生最好成績。完成“網測”后,考生根據取得的成績選擇與網測專業大類視頻相匹配的院校專業填報志愿。“學考+網測”考核方式設2個院校志愿。考生可根據所報考院校的規定填報1至2個專業志愿。
(二)除“學考+網測”考核方式外,其他考核方式設1所院校志愿。考生直接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按照操作指引進行報名及填報院校職院。考生可根據所報考院校規定填報1至2個專業志愿。
廣東省高職自主招生錄取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錄取工作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管理機制。招生院校在符合高職自主招生報名條件、考試成績達到院校劃定的各招生專業錄取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中,根據院校春季分類考試招生章程中公布的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學考+網測”考核方式實行院校梯度志愿,先將院校第一志愿考生電子數據呈現給招生院校,由院校按照本校錄取規則擇優錄取。第一志愿考生錄檢結束后,若院校尚有剩余計劃,再將第二志愿考生數據呈現給招生院校。其他考核方式的考生電子數據一次性呈現給招生院校。
招生院校各招生專業錄取的最低分數線,由招生院校根據招生專業計劃數及生源質量情況自主劃定。各試點高職院校要根據學校人才培養要求,注重考生基本素質,不得為完成計劃降低錄取標準。原則上,除現代學徒制考生外,擬錄取考生的文化素質或文化基礎考核總成績不得低于文化素質或文化基礎考核滿分值的40%;擬錄取考生的職業技能考核總成績不得低于職業技能考核滿分值的40%,其中“網測”成績不得低于“網測”滿分值的60%;體育類、音樂類、美術類招生專業擬錄取的普通高中考生對應的術科統考成績不得低于滿分值的40%。
通過高職院校自主招生錄取的學生,不得申請轉學。現代學徒制試點專業錄取的學生不得轉專業。其他自主招生專業錄取學生申請轉專業,應符合以下規定:1.試點高職院校應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制定專門的規章制度,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規范開展轉專業工作,嚴禁違反程序、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以權謀私等行為;2.高職院校自主招生錄取的普通高中應往屆畢業生,不得轉入統招專業;3.高職院校自主招生錄取的中職應往屆畢業生,原則上不得轉專業。
報考高職院校自主招生并被錄取的考生可參加普通高考本科層次院校的錄取,但不得參加普通高考專科層次高校的招生錄取。高職院校自主招生錄取考生參加普通高考被本科院校錄取后,取消高職院校自主招生錄取資格。各試點高職院校不得接受被本科院校錄取的考生報到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