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傷殘補助金:7個月本人工資。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前提: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若用人單位有繳納工傷保險的,其中符合標準的醫療費用、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勞動能力鑒定費用、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資、住院期間護理費、不符合標準的醫療費用、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若用人單位未繳納工傷保險的,則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待遇,標準為:
1、一級傷殘為24個月的本人工資;
2、二級傷殘為22個月的本人工資;
3、三級傷殘為20個月的本人工資;
4、四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
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繳費工資。
達州工傷十級傷殘賠償標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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