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最新公布的廣東省異地高考通報,的政策與去年維持不變,計算截止時間則由2018年相應更新為。
此外,在社保證明辦理一項,今年更加便利,考生可直接提供聯網打印的其父母的《社會保險參保證明》交有關部門審核、認定。
通報內容
外省戶籍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參加高考需符合三個“3”和兩個穩定的基本條件,即其父親或母親連續三年持有廣東省居住證,按國家規定在廣東省參加社會保險累計三年以上,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參加中考并具有高中階段三年完整學籍,且其父親或母親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和合法穩定住所。
2018年外省戶籍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參加高考的報名資格認定按照下列要求執行:
一是關于社會保險、居住證和完整學籍年限截止時間的計算問題。其父親或母親在廣東省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費年限、持有廣東省居住證有效期以及隨遷子女高中階段完整學籍年限的計算截止時間統一為2018年8月31日。隨遷子女考生提供聯網打印的其父母的《社會保險參保證明》交有關部門審核、認定。
二是關于辦理居住證的問題。其父親或母親在2015年9月1日前已辦理居住證,且持有的居住證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屬于有效狀態的予以認定。
三是關于合法穩定住所的問題。其父親或母親住所為農村自建房或單位宿舍的,提供房屋產權證或土地使用權證、房屋租賃合同或相關證明材料,按《廣東省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的要求到當地派出所或鄉鎮、街道負責租賃房屋服務管理的機構辦理了居住手續的予以認定。
四是關于3年完整學籍的問題。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參加中考,但高中階段3年完整學籍所在地與父親或母親工作所在地為廣東省內不同地市的予以認定。
不符合在廣東省報名參加普通高考條件的隨遷子女,須回戶籍所在地參加高考。建議不符合在廣東省參加高考條件的學生及早回戶籍所在地參加當地的高考報名,以免錯過戶籍所在地高考報名時間。
2018年報考程序
符合報考條件并提出申請在廣東省報名參加高考的隨遷子女應當在高考報名前向就學所在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提出申請,并提交相應證明材料,由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負責匯總,并分送各有關職能部門做好審核、認定工作。
由于隨遷子女報名證明材料較多,各地市的情況有所不同,各地市招生辦將根據當地隨遷子女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工作流程并向社會公布,考生可到所在地市招生辦咨詢辦理流程,并按有關流程辦理報名手續。
異地高考仍按“三步走”
《辦法》稱,所稱隨遷子女是指跟隨父親或母親在廣東省生活、就學的非廣東省戶籍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廣東省戶籍就業人員子女。
去年12月29日,廣東省人民政府轉發通知,確定廣東省從2013年開始分步實施隨遷子女就地升學考試,相關工作分三步實施。
廣東異地高考怎樣報名
1.《辦法》要求,需在廣東省參加高考的隨遷子女,應當在高考報名前向就學所在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提出申請,并提交相應證明材料。
2.由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負責匯總,并分送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房地產)、公安、教育等職能部門,由各職能部門根據準入條件,進行審核、認定。
3.各職能部門審核后,在規定時間內將有關名單反饋回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由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各職能部門的審核結果,確定報考名單。
4.所確定的報考名單由學籍所在中學公示,對公示結果有異議并經審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予辦理報考手續。
(注:進城務工人員參加社會保險累計年限的計算截止時間,為其隨遷子女當年高考報名規定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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