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轉專業需要注意的是,每個學校對轉專業學生的要求差別比較大,作為學生,在填報志愿時不能持特別簡單樂觀的心態,以為校內轉專業可以為自己兜底,本文高考升學網小編整理了貴州警察學院轉專業的一些條件和要求,以下整理來自互聯網,僅供參考!
第一條 為尊重學生理性選擇,滿足學生個性發展,激發學生學習主動性和創造性,依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第41號令)、《貴州警察學院學生警務化管理規定》(試行)和《貴州警察學院學生學籍管理規定》(試行)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轉專業遵循的原則
(一)總體原則
1.公平、公開、公正。
2.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政策。
3.學生自愿申請。
4.尊重學生專業興趣。
4.兼顧專業培養規模和相關綜合要求。
(二)具體要求
1.學院各專業互轉應符合以下原則:
(1)同層次專業可以互相轉換(除公安專業外),層次不變,學制改為轉入專業學制。
(2)本科專業可轉入專科專業(除公安專業外),層次、學制改為轉入專業層次及學制。
(3)一般情況下申請轉專業者的高考成績不能低于擬轉入專業在當地當年的最低錄取分數線。
(4)休學創業的學生,因自身情況需要轉專業的,達到學院學業要求,可在同層次、同批次內進行專業異動。
2.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規定,應征入伍退役后復學的學生,因自身情況需要轉專業的,可在同層次、同批次內進行專業異動一次。
3. 學生處應綜合考慮教學資源的使用和配置,確定各專業接收的具體人數與基本要求。
第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轉專業:
(一)二年級(含)以上學生;
(二)正在休學或保留學籍的學生;
(三)定向、委托培養的學生(由于學院特殊性質,公安專業學生原則上不同意進行專業調整。);
(四)已達到退學程度的學生;
(五)已轉過專業的學生;
(六)非公安類專業申請轉入公安類專業的學生;
(七)受過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且在處分期限內的學生;
(八)學院認為其他不符合轉專業規定的情形。
第四條 轉專業工作在一年級第二學期集中辦理,每年一次,學生可在一年級第二學期開學后2周內自主申請,具體辦理時間由學生處公布。
第五條 轉專業程序
(一)在每學年第二學期初,學生處制定和出臺具體實施辦法、確定各專業當年能夠接收轉入的學生人數。
(二)學生處負責將相關信息在網上公布。
(三)學生提交申請。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填寫申請表(只能申請一個專業),在規定時間內將轉專業申請表和符合轉專業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遞交各學生管理支隊進行資格審核,支隊審核通過后呈報學生處學生學籍管理科。
(四)學生處組織辦理。學院成立由分管院領導、學生處參加的轉專業工作小組,按照當年已公布的轉專業申請條件,對申請轉專業的學生進行審核,確定擬同意同一學科門類內轉專業的學生名單并組織公示。
(五)教務處組織測試。由學院教務處組織相關教學系部對申請轉專業學生(跨學科大類申請者)進行測試,根據測試的成績分數排名,決定轉專業學生名單,及轉專業后是否轉入同一年級或低一年級,或要求補休未學專業課程等,并進行公示,公示結束后將人員名單反饋學生處。
(六)初核名單公示。學生處將擬報院長辦公會議審批同意轉專業的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有異議者,須在公示結束前以書面形式向學生處提出,學生處應在收到異議申請后5個工作日內予以書面答復。公示結束后報院長辦公會議審批。
(七)學生處負責備案及學籍變更。公示材料及結果由學生處報學院和省教育廳備案。并負責在學信網上進行學籍變更。
(八)全程加強監督。學生轉專業是學院的重要工作內容,學生關注度高,學院督查部門要全程監督,嚴防出現偏差,對涉及違規辦理轉專業手續的人員,一律嚴肅處理。
第六條 做好管理銜接工作
(一)被批準轉專業的學生,在收到學院文件后一周內到原管理支隊領取學籍檔案(文件裝入本人檔案),到轉入支隊報到注冊,并到學生處進行學生證換發工作。未在規定時間內到轉入支隊報到注冊的學生視為自動放棄轉專業。
(二)教務、財務部門要做好轉入學生相關信息的銜接工作,接收學生管理支隊要做好學生學習、生活指導工作。被批準轉專業的學生適用轉入專業相應年級的培養方案,轉專業前所修課程成績要如實記載在成績單中。
(三)轉專業的學生按照轉入專業和年級的收費標準繳納學費。
公安大類 | 專業類別 | 專業名稱 | 備注 | |
公安管理類 | 高職(專科) | 本科 | 招生類別 | |
— | 偵查學 | 文理兼收 | ||
監獄學 | 文理兼收 | |||
治安學 | 文理兼收 | |||
公安管理學 | 文理兼收 | |||
網絡安全與執法 | 理工 | |||
禁毒學 | 文理兼收 | |||
公安技術類 | 刑事科學技術 | 理工 | ||
警務指揮與戰術 | 文理兼收 | |||
法律大類 | 法律類 | 法律文秘 | 法學 | 文理兼收 |
法律事務 | — | 文理兼收 | ||
司法技術類 | 安全防范技術 | 理工 | ||
電子信息大類 | 計算機類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理工 | |
公共事業管理大類 | 公共事業類 | 社區管理與服務 | 文理兼收 |
貴州醫科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1 11:0:41遵義醫科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1 11:0:39貴州醫科大學本科招生網登
時間:2024-07-11 09:0:34遵義醫科大學本科招生網登
時間:2024-07-11 09: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