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具有我市正式學籍但無我市正式戶籍的初中畢業應屆生應回戶籍所在地報考升學。對在我市連續就讀并完成九年義務教育,且在同一所初中學校連續就讀三年,并有該校三年正式學籍的考生需在我市升入高中階段就讀的,可在現就讀初中學校參加報名,享受學校轄區所在地考生同等待遇。報名時,學生要提供小學學籍材料、小學義務教育證明、初中學籍材料和初中三年在同一所學校就讀證明材料等。
對不符合上述條件,但又確有困難不能回戶籍所在地報考的,由初中就讀學校統一到當地招辦經批準辦理非同城待遇就地報考升學手續(在我市初中就讀而沒有正式學籍的應屆生和沒有我市戶籍的往屆生不能申請就地報考升學)后可報名。錄取時只可報考我市示范性高中類學校擇校生、五年制專科學校、一般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各區(市、縣)招辦及各初中學校要明確提醒考生和家長,該類考生高中畢業高考報名時須按省上相關政策規定執行(請各報名學校務必加強對此類考生和家長的宣傳和解釋工作)。
(十二)零星往屆生憑本人戶口冊和初中畢業證書到戶籍所在地招辦單獨報名。社會力量舉辦的補習班不能作為報名單位組織學生報名。
(十三)各高中學校招收的特長生必須按規定參加中考報名,并參加升學體育考試和文化考試。
(十四)初一、初二在校生和高中階段學校在校生不能參加中考報名。
(十五)沒有我市戶籍的往屆初中畢業生不能在我市參加中考報名。
(十六)報名中出現的特殊情況由市招考中心另行規定。
二、收費標準
報考普通高中、五年制專科、普通中專的考生報名考試費收費以及對農村貧困家庭和城鎮低收入家庭考生的減免政策按《貴州省物價局、貴州省財政廳關于完善和規范招生考試收費項目及標準的通知》(黔價費[2008]63號)文件執行,每生收報名考試費85元。
三、報名前的準備工作
(一)各報名學校要指定專人負責中考報名工作,辦理報名工作的人員須熟悉相關政策規定,認真負責。各學校要做好報名前的宣傳、組織及有關表冊的領、填、收等工作。
請各區(市、縣)招辦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