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高校錄取新生工作在省招生考試委員會領導下,由省招辦組織實施,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各高校應在校內采取遠程異地方式開展錄取工作。錄取期間,高校和省招辦要保證相互通信聯絡的暢通。
34.高校和省招辦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新生錄取工作。高校應按照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并將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學校招生錄取時的重要參考。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健康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投檔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并符合學校調檔要求的考生,是否錄取以及所錄取的專業由高校自行確定,高校負責對已投檔但未被錄取考生的退檔原因做出解釋,高校不得超計劃錄取。省招辦負責監督在本地區招生高校執行國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情況,糾正違反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和違背錄取規則等行為。
35.高校錄取新生要按照遠程網上錄取的規定程序,按時完成調檔、閱檔、審核、預錄、退檔等各環節工作,保證考生電子檔案正常流轉和錄取工作順利進行。對超過時間未按要求完成相關環節工作的高校,省招辦應主動與之溝通,對無故拒絕聯系或故意拖延時間的高校,省招辦可根據所發出的考生電子檔案按照該高校計劃數及錄取規則將考生電子檔案設置為預錄取狀態,同時立即書面通知該高校,并將有關情況上報教育部備案。
36.同一高校、同一學歷層次、同一招生類型的招生計劃在同一省(區、市)原則上應安排在同一批次錄取。高校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須與高校在同一地區招生的其他專業安排在同一批次錄取。除軍事、公安、飛行學員、公費師范生、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部分藝術體育專業、航海類等艱苦專業、全國重點馬克思主義學院的馬克思主義理論專業以及其他經教育部批準的特殊高校(專業)、有關高校綜合評價招生等教育部規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錄取的情況外,其余高校和專業一律不得安排在提前批次錄取。高校相關專業的錄取批次安排與上一年度有變化的,省招辦應事先與高校溝通協商。
37.錄取工作分批進行,依次為本科提前批、國家專項計劃本科批、本科一批、地方專項計劃本科批、本科二批、專科提前批和高職專科批。
(1)強基計劃在錄取工作全面開始前按照高校提供的擬錄取名單辦理錄取手續。
(2)軍隊招飛安排在本科提前批之前錄取。如軍隊招飛未被錄取,考生仍可參加提前錄取批次的軍隊、公安、司法、民航等院校的錄取。
(3)參加本科提前批錄取的院校或專業為:體育類、軍隊院校、公安類(本、專科專業)、司法類(本、專科專業)、飛行學員、航海類本科專業、教育部直屬高校免費師范類、地方公費師范生本科專業、免費醫學定向就業類、外國語言文學類(非英語)專業、全國重點馬克思主義學院的馬克思主義理論專業,經批準實行綜合評價模式招生等教育部規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錄取的高校或專業。
(4)國家專項計劃本科批安排在本科提前批結束后、本科一批開始前錄取;地方專項計劃本科批安排在本科一批結束后、本科二批開始前錄取;特殊類型招生志愿在本科一批之前投檔錄取。
(5)參加本科一批錄取的院校或專業為:“雙一流”建設高校和經我省批準的高校本科專業。
(6)參加本科二批錄取的院校或專業為:除參加本科提前批和本科一批錄取的院校和專業之外的其他高校本科專業。
(7)參加專科提前批錄取的院校或專業為:有特殊要求的專科專業。
(8)參加高職專科批錄取的院校或專業為:其他無特殊要求的普通類專科專業。
新鄉醫學院轉專業政策規定
時間:2024-07-11 11:0:00河南財經政法大學轉專業政
時間:2024-07-11 11:0:02河南師范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1 11:0:13新鄉醫學院本科招生網登錄
時間:2024-07-11 1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