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縣市區教育(體)局,各招生學校:
根據教育部對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做好2017年我省普通高等學校對口招生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層次與專業門類
1、對口招生分為本科、高職專科兩個層次,面向全省招生。
2、對口招生的專業門類為16類:師范類、種植類、養殖類、機電類、電子電工類、計算機應用類、建筑類、旅游類、醫衛類、財會類、商貿類、文秘類、英語類、服裝類、美術類、音樂類(根據湘教通〔2014〕406號文件規定,原服飾藝術與表演類、表演類、影視節目制作類等3個專業門類歸并到其他相關專業門類)。
二、招生對象及報考
1、我省中等職業學校(具有合法辦學資質的職業高中、職業中專、普通中專(含中師)、成人中專、技工學校等,下同)學制兩年(含)以上的全日制應、往屆畢業生或我省戶籍的外省中等職業學校學制兩年(含)以上的全日制應、往屆畢業生,滿足以下條件均可報考: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2、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可以在16個專業門類中任選一類報考。
3、報考時間和辦法等工作事項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規定。各市州教育(體)局及其招生考試機構負責組織中等職業學校等單位做好考生報考資格審查工作。要進一步加強對中職專業的學制年限等有關報考條件的審查。要建立健全報考資格條件審查責任制及責任追究制,切實做到誰審查誰負責。
三、考試科目和辦法
l、全省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評卷。
2、考試實行“3+X”科目設置方案,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和專業綜合知識。
語文、數學、英語各科試卷滿分(原始分)120分,其中英語聽力成績計入總分,英語聽力測試內容、辦法與普通高考相同。專業綜合知識滿分(原始分)390分,四科總分滿分750分。
考試內容以省教育廳即將印發的《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對口招生考試基本要求和考試大綱》為準。
3、報考英語類專業的考生須英語口試合格。英語口試由全國英語等級考試(PETS)口試替代,凡中職教育階段或中職畢業后通過PETS-2級以上口試的,視為英語口試合格。
四、志愿填報
1、考生依據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對口招生計劃填報志愿。填報志愿時,考生只能在本人報考的專業門類中選擇報考學校及專業。
2、本科、高職專科志愿分別填在本科二批和高職專科批志愿欄內。
3、填報志愿時間、方式與普通高校招生填報志愿相同。
五、錄取
1、對口招生工作應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2、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成績,確定各專業門類本專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招生學校應嚴格按專業門類錄取,不能跨類調劑錄取。
3、中等職業教育應屆畢業生,2015年1月1日后在校期間獲得教育部組織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競賽一、二、三等獎和湖南省教育廳組織的全省職業院校技能競賽一等獎的,具有免試推薦到省內具有對口招生任務的高等職業院校相關專業就讀的資格;2015年1月1日前在校期間獲得全國職業院校技能競賽一等獎的,具有免試推薦到具有對口招生任務的省屬本科院校的相應本科專業就讀的資格,獲得全省職業院校技能競賽一、二、三等獎的,具有免試推薦到省內具有對口招生任務的高等職業院校相關專業就讀的資格。
4、中等職業教育應屆畢業生,2015年1月1日前在校期間獲得全國職業院校技能競賽一、二、三等獎及獲得全省職業院校技能競賽一等獎的,可增加5分投檔;獲得全省職業院校技能競賽二、三等獎的,可分別增加4分、3分投檔。上述加分投檔僅適用于我省省屬高校招生錄取。
2015年1月1日后參加全國和全省職業院校技能競賽獲得一、二、三等獎的考生,不再具有對口招生考試加分資格。
5、對口招生其它有關優惠加分(降分)政策,按我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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