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專業簡單來說就是學生由原專業轉入另一專業學習。很多高校在大一或者大二結束的時候,會給一部分學生轉專業的機會。然而,各大高校都或多或少會對學生設置一些門檻,這些門檻或高或低。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學校的規定會有很大的差別。如果你想大學轉專業,志愿填報時一定要提前看一下你報考學校轉專業的門檻!以下是長春大學轉專業政策規定及條件,供考生參考。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充分體現“以生為本”的教育理念,給學生提供更多自主選擇的機會和良好的個性發展空間,滿足學生的學習興趣和專業需求,促進學校專業結構調整與優化,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2017]第41號令),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與擇優原則,實行宏觀控制、按類實施、雙向公開、擇優調轉。
第三條 學生自愿申請轉專業,在校學習期間只有一次轉專業機會;轉專業申請一經學校批準,不得再次申請轉回原專業或轉入其他專業。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四條 學校成立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及審定學生轉專業工作,組長由校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教學工作的副校長擔任,成員由教務處、學生工作部(處)、科研處、人事處、招生辦公室、就業創業指導中心、研究生院等部門負責人組成。學校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教務處,負責處理學生轉專業工作具體事宜。
第五條 各學院成立轉專業工作小組,組長由學院院長擔任,成員由學院黨委(黨總支)書記、主管本科教學工作副院長和主管學生工作副書記、系(室)負責人、院辦及學辦負責人等相關人員組成。工作小組負責制定本院各專業接收轉入學生的標準(條件),接收學生的數量,并審核轉專業學生的材料等事宜。
第三章 分類和原則
第六條 學生轉專業按照“中外合作教育類”“國際本科學術互認課程(以下簡稱ISEC)項目類”“控制類”和“基本類”四類專業分類實施。中外合作教育類專業指學校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專業;ISEC項目類專業指學校的ISEC項目專業;控制類專業指師范類專業、畢業生不滿三屆的新辦專業以及近五年內獲評的省級及以上優勢特色專業和吉林省高校專業綜合評價A類專業、學校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認定的對學校優勢學科有強力支撐作用的專業;基本類專業指上述三類專業以外的專業。
第七條 轉專業按照以下原則進行:
(一)基本類與控制類專業內,理工類專業學生可以相互轉專業;文史類專業學生可以相互轉專業;文理兼招類專業可以轉入文理兼招類專業;理工、文史類專業學生可以轉入文理兼招類專業;文理兼招類專業學生,高考報名科類為理科的可以轉入理工類專業,高考報名科類為文科的可以轉入文史類專業。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科目相同的藝術類專業可以相互轉專業;藝術類專業與非藝術類專業的學生不能相互轉專業。
(二)基本類專業實行“轉出不受限,轉入按比例”原則,即不限制專業轉出學生數量,接收學生數量依據專業辦學能力確定,原則上應不低于該專業同年級學生總數的30%。
(三)控制類專業實行“轉出按比例”原則,即轉出數量原則上控制在該專業同年級學生總數的30%,接收學生數量依據專業辦學能力確定。
(四)中外合作教育類和ISEC項目類專業學生,原則上與基本類和控制類專業之間不能相互轉專業。原則上ISEC項目類專業學生不允許轉專業。中外合作教育類專業學生,不同項目間不能相互轉專業;相同項目內可互轉,互轉原則與基本類和控制類專業要求一致,接收專業學生轉入后,學生總數不能超過該專業規定的招生計劃數。
(五)部分專業因學校辦學條件不足,須單獨向學校提出申請,可適當減少專業接收數額比例。
第八條 申請轉專業學生可填報三個志愿。填報志愿數不足且所填報志愿不能滿足時,視為自動放棄;填報的三個志愿均不能滿足時,視為轉專業不成功,不再提供轉專業機會。
第九條 轉專業按照志愿優先原則進行;志愿相同的,按照考試課的相對平均學分績點排序;再相同的,依據學校公布的各專業優先接收條件排序。
相對平均學分績點計算方法如下:RGPA=GPA-∑GPA/K
其中:RGPA為學生相對平均學分績點,GPA為學生平均學分績點,K為同一專業、同一年級的學生總數,∑GPA為這些學生平均學分績點之和。
第四章 基本條件
第十條 申請轉專業的本科學生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一)具備學校本科學籍,完成學習注冊,不欠任何費用;
(二)政治思想進步,表現優良,身心健康,符合轉入專業(專業方向)對身體條件的要
求;
(三)在校期間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
(四)第一學年必修課程首次考核無不及格。
第十一條 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學校不受理轉專業申請:
(一)有轉學、轉專業經歷的學生;
(二)委托培養、定向培養學生;
(三)招生錄取時以特殊形式招生錄取者(如預科班、民族班、內地高中班、全納教育班、專升本、“3+2”高職本科銜接、“3+4”中職本科銜接、參加學校單獨招生考試錄取的學生等);
(四)正在休學或保留學籍的學生;
(五)國家有相關規定、教育部不允許轉專業的其他情況。
第十二條 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符合相關要求經學校嚴格審查后,可允許轉專業:
(一)根據學校學科專業建設發展需要,由學校組織統一進行專業分流或調整的;
(二)學生確有身體上的特殊困難,不適宜在原專業繼續學習的;
(三)退役后復學且符合《長春大學關于在校大學生服役后學籍管理的暫行規定(第三次修訂)》的;
(四)對所學專業不感興趣和學習存在特殊困難的基本類和控制類專業學生可以申請調整到限定專業。學生提交專業調整申請時間為大學二年級第二學期課程學習結束后,須降級學習。限定專業從上一年一志愿錄取率和報到率都較低的專業中選定。
第五章 工作流程及轉專業后續管理
第十三條 一般情況下轉專業工作在大學一年級第二學期課程學習結束后進行。具體工作流程詳見教務處通知。
第十四條 經批準轉入新專業學習的學生,按照新專業學費標準繳納學費、辦理注冊手續后,進入新專業就讀。轉專業學生的學號不變,學籍變動由轉入學院負責,轉出學院協助,教務處統籌,電子注冊上報工作由教務處負責完成,各學院協助。
第十五條 學生轉專業后的管理:
(一)轉入新專業學習的學生,原進校時編定的學號不變,學生證等證件應作變更。
(二)轉入新專業學習的學生,原住學生宿舍(跨校區的除外)將隨學校下一次宿舍調整時統一安排。
(三)轉入新專業學習的學生,如涉及黨、團組織關系的變化,學生本人應及時到相關部門辦理組織關系轉移手續。
(四)學生轉專業后,接收學院需根據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對原專業合格課程學分進行認定,符合轉入專業培養計劃要求的,經教務處備案后,予以確認,登錄成績,其他不能認定的課程可作為選修課計入。對尚未修讀、但轉入專業已經開設完畢的課程,不得免修,由接收學院為學生安排課程修讀。
(五)接收轉專業學生的學院應及時做好轉入學生學籍等資料的交接、建檔、完善工作,確保轉入學生學籍資料完整、真實和規范。
(六)轉專業工作結束后,統計專業年級學生數,連續兩年或三年內有兩次轉專業后人數少于當年招生計劃50%的專業,原則上停止招生;在吉林省高校專業綜合評價中結果為C類的專業,原則上停止招生。
第六章 工作紀律
第十六條 各學院不得采取不正當手段阻止、限制學生轉專業要求。
第十七條 轉專業工作必須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不得違背工作原則和工作流程。任何單位和個人,一經發現有違規、違紀行為,將按照學校有關規定認真調查、嚴肅處理。如有違法行為的,將依法報送司法機關。
長春大學坐落在素有“北國春城”之稱的吉林省長春市,是一所底蘊厚重、特色鮮明的省屬綜合性大學。
學校前身是1949年由原東北人民政府工業部創辦的長春工業會計統計專門學校,為新中國培養了第一批工業會計統計人才。在同步國家發展與時代變革中學校數次易名,1983年更名為吉林機電專科學校。1987年經原國家教育委員會批準,原吉林科技大學、吉林機電專科學校、長春外國語專科學校、長春職業大學4所學校合并,組建長春大學。2000年原吉林省林業學校并入。
學校現有三個校區,總占地面積102萬平方米,有20個教學院部,54個本科專業,8個一級學科碩士學術學位授權點,14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吉林省博士學位授權單位立項建設高校,機械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材料與化工為博士學位立項建設培育學科。專業涵蓋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十大學科門類,現有國家級特色專業2個,省級特色專業8個;國家級一流專業建設點5個,省級一流專業建設點15個;國家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1個。學校立足東北地區及吉林省產業結構實際,建成國家大豆深加工技術研究推廣中心、國家大豆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吉林分中心兩個國家級科研平臺,現有殘障人士智能康復與無障礙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吉林省人體健康狀態辨識與機能增強重點實驗室等19個省部級科研平臺。
學校現有全日制在校學生19497人,其中全日制在校研究生1310人。現有教職工1366人,其中正高級職稱教師122人,副高級職稱教師304人,博士學位教師291人,碩士學位教師426人。學校有中央直接聯系高級專家、國家有突出貢獻專家、國務院特殊津貼獲得者、教育部新世紀人才、全國技術能手、省高級專家、省拔尖創新人才、省有突出貢獻專家、省教學名師、長白山學者、長白山技能名師等各類高層次人才50余人。學校連續四次躋身中國高等教育學會發布的“全國普通高校創新人才培養及學科競賽評估結果TOP300”榜。2021年學校當選中國大學生體育協會攀巖分會主席單位。
學校堅持國際化辦學,廣泛開展國際合作與交流,是全國首批具有招收來華留學生資格的高等學校,學校先后與27個國家和地區的131所高校、教育機構和企業建立了友好合作關系。現具有中國政府獎學金、孔子學院獎學金、吉林省政府獎學金、“絲綢之路”中國政府獎學金項目來華留學生接收資格。學校與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共建“赴俄留學培訓基地”,成立亞洲首家開展葉賽寧專門研究的機構——葉賽寧文化教育中心,與俄羅斯梁贊國立大學合作設立的孔子學院獲全球“先進孔子學院”榮譽稱號。2021年獲批成為中日韓三國政府主導的“亞洲校園”項目實施院校。2022年學校與韓國啟明大學合作設立非獨立法人中外合作辦學機構“長春大學啟明學院”。
1、了解轉專業的限制與信息
各高校轉專業都有一定的條件和限制。一般而言,轉入冷門專業相對容易,轉入一些比較熱門的院系對學生的成績要求很高,而且轉專業的名額也少。
同時,各高校對轉專業的名額都有規定。所以在轉專業之前一定要提前找專業老師進行詢問允許轉專業所具備的條件。因為不同的學校,它的限制也不一樣。了解信息之后,提前做好準備。
2、努力取得優異成績
成績在轉專業的條件當中是十分重要的,因為有些熱門專業對名額限制較高,每個專業的限制名額只有幾名。
在實際操作中,都是以成績的排列來決定誰能成功轉專業,所以在大學期間一定不能掛科,盡自己最大的努力取得優異的成績。
3、辦好申請程序
教務根據轉入專業的辦學條件,向全校公布轉入專業的接受名額。在這之前,要根據學校的規定提交相關材料。
長春大學轉專業政策規定及
時間:2024-07-22 10:0:44北華大學轉專業政策規定及
時間:2024-07-22 10:0:33長春大學本科招生網登錄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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