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校2020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專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 高校全稱:吉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層 次:專科
第四條 校 址:主校區:吉林省吉林市豐滿區恒山西路15號。
東校區:吉林省吉林市豐滿區宜山路70號。
第二章 學費標準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收費標準 |
530601 | 材料工程技術 | 5000 |
570102 | 化工生物技術 | 5500 |
570203 | 石油化工技術 | 5000 |
570201 | 應用化工技術 | 5000 |
560106 | 材料成型與控制技術 | 5500 |
600601 | 城市軌道交通車輛技術 | 6500 |
560110 | 焊接技術與自動化 | 4100 |
570208 | 化工裝備技術 | 4100 |
560101 | 機械設計與制造 | 4100 |
560102 | 機械制造與自動化 | 5500 |
560113 | 模具設計與制造 | 5000 |
560702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5000 |
560701 | 汽車制造與裝配技術 | 5500 |
560103 | 數控技術 | 5000 |
560309 | 工業機器人技術 | 5500 |
560203 | 機電設備維修與管理 | 5000 |
560301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5500 |
560610 | 無人機應用技術 | 6500 |
530103 | 電力系統自動化技術 | 5500 |
560302 | 電氣自動化技術 | 5500 |
610101 | 電子信息工程技術 | 5000 |
560303 | 工業過程自動化技術 | 6500 |
610201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4100 |
560703 | 汽車電子技術 | 5500 |
610205 | 軟件技術 | 4100 |
610206 | 軟件與信息服務 | 5500 |
610119 | 物聯網應用技術 | 5500 |
610115 | 移動互聯應用技術 | 6500 |
610213 | 云計算技術與應用 | 6500 |
520904 | 安全技術與管理 | 5500 |
570207 | 工業分析技術 | 5000 |
590206 | 化學制藥技術 | 5000 |
520804 | 環境工程技術 | 3500 |
590207 | 生物制藥技術 | 5500 |
520812 | 水凈化與安全技術 | 5500 |
540406 | 消防工程技術 | 5100 |
590209 | 藥物制劑技術 | 5000 |
590208 | 中藥制藥技術 | 5000 |
630801 | 電子商務 | 4100 |
650103 | 廣告設計與制作 | 5100 |
600415 | 航空物流 | 6500 |
630302 | 會計 | 4000 |
540104 | 建筑室內設計 | 5100 |
600401 | 民航運輸 | 6500 |
630701 | 市場營銷 | 4500 |
650104 | 數字媒體藝術設計 | 6500 |
630903 | 物流管理 | 4500 |
590301 | 藥品經營與管理 | 5000 |
610216 | 虛擬現實應用技術 | 學費標準待定,以吉林省物價部門最新審核標準收取。 |
560707 | 新能源汽車技術 | 學費標準待定,以吉林省物價部門最新審核標準收取。 |
560105 | 特種加工技術 | 學費標準待定,以吉林省物價部門最新審核標準收取。 |
600409 | 飛機機電設備維修 | 學費標準待定,以吉林省物價部門最新審核標準收取。 |
560304 | 智能控制技術 | 學費標準待定,以吉林省物價部門最新審核標準收取。 |
610302 | 移動通信技術 | 學費標準待定,以吉林省物價部門最新審核標準收取。 |
560301H | 機電一體化技術(中外合作辦學) | 學費標準待定,以吉林省物價部門最新審核標準收取。 |
第三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五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高職畢業生由吉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四章 吉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六條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目前,建立了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師范生免費教育、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新生入學資助項目、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
入學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家庭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級教育部門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用于解決學費和住宿費。入學時,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報到。入校后,由學校核實認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其中,學費、住宿費,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國家勵志獎學金等為輔;生活費,以國家助學金為主、勤工助學等為輔。
第七條 我院對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校內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為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院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5 %的經費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院設立了校內獎學金(一等1600元/年,二等800元/年,三等200元/年)和困難學生幫扶資金,建立了孤殘學生幫扶與救助制度。
為實施精準幫扶,學院每年制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走訪慰問計劃,為其發放慰問品。學院根據實際情況,結合學生專業及個人能力,設置大量勤工助學崗位,學生可以通過參與勤工助學獲得資助,減輕生活負擔。
第八條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對象及相關程序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難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學生。學生需向學校申報家庭經濟困難,由學校根據有關部門設置的標準和規定的程序、以民主評議方式認定。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結果,按照資助政策相關規定予以相應的資助。
第五章錄取說明
第九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無特別要求。
第十條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無特別要求。
第十一條 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執行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訂并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
第十二條 錄取規則
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簡稱高考)
1、調檔比例:投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如生源省份投檔比例有特殊規定,按生源省份要求執行。
2、我院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專業清”辦法,即根據考生專業志愿,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進行,成績按照投檔分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1)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錄取;
(2)當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時,如果填報了“服從專業調劑”,按投檔分數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錄取未滿并符合專業培養要求的專業;如果未填報“服從專業調劑”,則不予錄取,做退檔處理;
(3)同等條件下,按照各省(市、區)文科和理科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報考專業,即文科的科目順序依次為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理科的科目順序依次為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但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投檔后,在“專業志愿”和“高考成績”相同的條件下,按考生原始分數優先的原則確定新生錄取專業;
(4)對加分照顧考生的處理,按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吉林省普通高校對口招生統一考試(簡稱對口招生)
1、調檔比例:投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如生源省份投檔比例有特殊規定、按生源投檔比例要求執行。
2、對口類按照“志愿優先”原則錄取。考生等效分數相同時優先級別: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以語文、數學、外語、綜合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1)對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報考我校、未能按專業志愿錄取且服從調劑的考生,按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滿并符合專業培養要求的專業;對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報考我校未能按專業志愿錄取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均做退檔處理。
(2)對加分照顧考生的處理,按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www.jvcit.edu.cn
通訊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豐滿區恒山西路15號
聯系電話:0432-64649925 64644361
聯系人:徐老師
第十四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省招生政策執行。
第十五條 本章程由吉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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