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白城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專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高校全稱:白城職業技術學院
學校地址: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區白平公路50-34號
招生層次:專科
辦學類型:普通公辦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第二章 收費標準
第四條 學費收取標準
1、小學教育專業每生每學年3300元;
2、音樂教育專業每生每學年3300元;
3、學前教育專業每生每學年3300元;
4、美術教育專業每生每學年3300元;
5、體育教育專業每生每學年3300元;
6、現代教育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3300元;
7、工商企業管理專業每生每學年3500元;
8、食品加工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3500元;
9、道路橋梁工程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3700元;
10、工程造價專業每生每學年3700元;
11、建筑裝飾工程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3700元;
12、建筑工程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3700元;
13、會計專業每生每學年4000元;
14、數字媒體技術應用專業每生每學年4100元;
15、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4100元;
16、汽車營銷與服務專業每生每學年4100元;
17、電子商務專業每生每學年4100元;
18、機電一體化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4100元;
19、汽車智能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4100元;
20、廣告設計與制作專業每生每學年5100元;
21、智能交通技術運用專業每生每學年4100元;
22、藥品經營與管理專業每生每學年3500元
23、智能控制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4100
24、計算應用技術(大數據技術應用)專業每生每學年4100
第三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五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高職畢業生由白城職業技術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四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六條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目前,國家在高等教育本專科階段建立起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師范生免費教育、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新生入學資助項目、勤工助學、學費減免、地方政府獎學金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
第七條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校內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我校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 4 %的經費用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除國家資助政策外,我校還為符合資助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以下資助政策。
1. 設立了白城職業技術學院院長獎學金、學生助學金。
2. 針對家庭經濟困難,品學兼優的學生設立校內獎學金。
3. 重大災害及重大變故提供臨時專項救助。
第八條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對象及相關程序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難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學生。學生需向學校申報家庭經濟困難,由學校根據有關部門設置的標準和規定的程序、以民主評議方式認定。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結果,按照資助政策相關規定予以相應的資助。
第五章 錄取說明
第九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各專業統考外語語種不限。
第十條 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無特別要求
第十一條 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參照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二條 錄取規則
1、依據國家教育部新頒布的本年度《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2、根據考生報考人數優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計劃,依次錄取二、三志愿及平行志愿考生。 3、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專業清辦法予以錄取,即A、對于進檔考生,根據考生專業志愿,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B、對于進檔考生,第一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錄取,以此類推,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調錄到錄取未滿計劃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C、對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如果其所在省(市、自治區)已規定了相關排序辦法,則按照該省(市、自治區)的辦法執行,如果其所在省(市、自治區)沒有規定排序辦法,則按照我校規定的辦法執行,即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文科類以語文、外語、文綜、數學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理科類以數學、外語、理綜、語文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如各成績均相同,則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4、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的規定加分提檔、錄取。5、吉林省普通高校對口招生統一考試投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1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如生源省份投檔比例有特殊規定、按生源投檔比例要求執行。 6、吉林省普通高校對口招生統一考試按照“專業清”原則錄取。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在所報專業不能錄取、另一專業未滿情況下,擇優調劑錄取到另一個專業。考生未明確標注同意調劑的,一律視為不服從調劑,作退檔處理。7、考生等效分數相同時優先級別:按科目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吉林省普通高校對口招生統一考試科目順序為綜合、數學、語文、外語;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如各科目成績均相同,則由學校考試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第十三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bcvit.cn
通訊地址:吉林省白城市白平公路50-34號
聯系電話:0436-3671103
聯系人:張雷
第十四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
此章程由學校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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