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錄取辦法
(一)學校招辦根據參加測試考生綜合評價成績高低,提出自主選拔錄取建議入選考生資格名單。
(二)學校本科招生委員會在建議名單基礎上,結合學校人才培養的需要,研究確定自主選拔錄取擬入選考生資格名單,人數控制在學校本科總計劃的4%以內。擬入選考生資格名單在學校校園網和考生所在中學進行公示后,提交數據至重慶市招辦及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上進行公示。
(三)錄取原則:凡被我校確定為自主選拔錄取入選且自主招生一志愿填報了我校的考生,高考成績達到重慶市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按入選考生高考成績高低為序,學校予以錄取。
(四)考生專業志愿必須填報我校確定的自主選拔錄取入選資格專業,否則視為自愿放棄我校自主選拔錄取入選資格。
(五)執行各省級招辦對自主選拔錄取合格考生志愿填報和錄取工作的相關規定。
十、監督機制
(一)我校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選拔程序,規范過程管理,公開錄取結果。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并接受社會監督和投訴。
監督電話:023-67258493
(二)考生須本著誠信原則,如實填寫申請表。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未入學者,取消其自主選拔錄取考核成績及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記入考生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由學校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三)中學須本著高度負責的原則推薦本校考生,推薦名單及相關材料應在中學和班級公示,確保申請材料客觀、真實。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中學推薦資格及學生入選或入學資格,并上報考生所在省級招辦及相關部門。
十一、咨詢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重慶市渝北區寶圣路301號西南政法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401120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咨詢電話:023-6725882967258088
十二、本辦法由西南政法大學普通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教育部相關政策有所調整,將嚴格執行教育部政策。
江蘇自主招生大專院校名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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