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北海市西藏路北海職業學院教學科研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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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科研處是學院負責教學管理和科研管理的職能部門,行使學院教務行政管理、實踐教學管理、考試與學籍管理、教材建設與管理、教學改革與研究和科研學術管理等職能。主要職責如下:
一、教務行政管理
(一)負責專業、課程建設工作。根據學院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制訂學院專業建設規劃,負責學院專業設置和管理工作,提出專業調整意見,組織新專業申報,做好專業建設和評估工作。制訂學院課程建設規劃,落實課程建設,組織各類課程建設項目的申報、檢查與驗收。
(二)負責人才培養方案和課程標準管理。提出制(修)訂人才培養方案的指導性意見和課程標準規范要求,組織各教學單位制(修)訂人才培養方案和編制課程標準,組織人才培養方案和課程標準的實施。
(三)負責教學運行管理。依照人才培養方案下達教學任務,負責審查開課計劃和審批任課教師;制定教學工作進程、總課程表、公共課考試日程表;負責教室管理、使用和維護;負責教學調度。
(四)負責教學質量管理。制定學院教學質量標準,建立、完善學院教學監控與保障體系;負責學院教學質量檢查,組織開展學院教學質量工程建設。組織收集人才培養工作狀態數據,編制高等職業教育質量年度報告工作。
(五)負責各類教學規章制度建設。擬訂各類教學管理文件,嚴格執行和督導檢查。
(六)負責教學管理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管理和維護教務管理系統,并通過管理系統平臺進行信息發布、數據交流等現代化教學管理。
(七)負責整理教學檔案和做好教學統計工作。
(八)負責組織召開教學工作會議,部署安排教學工作,討論教學工作有關問題。召開各類教學座談會,了解收集對教學管理的意見與建議。
(九)負責做好教學業務經費預算工作。
二、實踐教學管理
(一)負責組織協調實踐教學運行。
(二)負責實踐教學資源的合理配置,指導制訂并審核實訓室、實習基地建設方案。
(三)負責組織審核教學儀器設備和實訓耗材的購置計劃,協助計財處等部門,組織落實。
(四)負責收集、整理并上報學院實訓室數據。
三、考試與學籍管理
(一)負責校內課程考試的組織、實施與管理工作。
(二)負責組織學生參加全國大學生英語等級考試有關考務工作。
(三)負責全日制在校生的學籍管理。按照學籍管理規定,實施對學生學業方面的處分及學籍異動處理。
(四)負責“專升本”工作。
四、教材建設與管理
(一)負責組織全院教材的征訂和發放工作。
(二)負責學生教材費的結算。
(三)負責學院教材建設工作,負責自編教材含教輔材料的立項申報、審批出版等工作。
五、教學改革與研究
(一)擬定學院教學改革方案。
(二)負責組織各級教學改革建設項目的申報及管理。
(三)負責教學成果的評選和推廣工作。
(四)調查研究教學有關問題,提出改進教學工作的意見和具體措施。
六、科研學術管理
(一)統籌管理及服務學院的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工作
1.根據學院發展規劃,制定并實施學院科研發展規劃、年度科研計劃以及各項科研規章制度。
2.制定學院的科研課題規劃及課題指南,組織院級科研課題的立項、結題評審。
3.負責課題管理及服務,組織各級各類的立項申報工作,具體實施學院承擔的各級立項課題的管理服務工作(包括開題、結題、成果的鑒定和申報、經費的使用管理等)。
4.組織科研成果的推廣及使用。組織院級科研成果評比,以及各級各類科研成果獎的申報工作,開展成果推廣和使用工作。
5.開展對外學術交流與合作。發揮科研導師、科研骨干的作用,制定和出臺制度,搭建學術平臺,開展學術交流與合作。
(二)負責學院教師的學術活動和科研考核
1.協調指導各系開展教師科研業務學習,組織全院性的學術講座。
2.組織教師參加上級組織的各種學術會議、學術活動和論文評比活動。
3.負責教師論文的收集、評獎及選編成冊,組織優秀學術成果的交流。
(三)負責對學院各級各類科研成果的收集、審查、整理、統計、歸檔等工作。
(四)負責學院科研工作量考核管理與科研工作評先工作。
(五)協調學院有關知識產權方面的工作,負責有關知識產權專利的登記和統計工作。
七、其它工作
(一)負責學院學術委員會、教學工作委員會、學院科協的日常工作。
(二)協助組織人事處做好師資隊伍建設、教師業務培訓、考核工作。
(三)會同學工處做好學風建設。
(四)負責學院普通話測試站的工作,會同學院“語委”開展推廣普通話和書寫規范漢字的活動。
(五)負責學院圖書館及海洋食品研發中心的行政管理工作。
(六)完成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成考錄取分數線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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