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高溫補貼標準
根據公開報道梳理,目前,全國絕大多數省份均已明確制定了高溫津貼標準。從高溫津貼發放時間來看,各地也因氣候條件差異有所區別。如,北京、山西等北方地區的發放時間段為6到8月,海南省的發放時間長達7個月,為4到10月。
在津貼標準方面,各省份的標準也不同。近期,一些省份還對高溫津貼作出了上調。
天津的防暑降溫費、高溫津貼,則與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水平掛鉤。根據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公布的通知,2018年該市職工的防暑降溫費標準為168元每月,較上一年上調了10元,高溫津貼標準為31元每天,比上一年上調了2元。
拿不到高溫津貼,如何維權?
相關部門工作人員表示,用人單位如果不依法支付高溫津貼,勞動者可以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舉報或投訴,由具有管轄權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法責令改正。用人單位如果拒絕整改,可按拖欠工資相關條款進行處罰。
業內人士也提醒,高溫津貼不包含在最低工資標準中,如遇用人單位不發津貼,職工可以先向企業工會反映情況,由企業工會與公司直接協商,進行維權。如果所在企業沒有工會,也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訴,還可以撥打全國人社系統的舉報電話進行舉報。
1、計算公式: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1.75天×12%;
2、發放標準:5265÷21.75天×12%=29元。
【備注】:
1、2016年度天津職工月平均工資為5265。
2、天津市高溫津貼按日計算、按月發放。
【歷年天津高溫補貼標準】:
2017年:29元;
2016年:27.3元;
2015年:26元;
2014年:24元;
2013年:21元。
關于試行企業高溫津貼制度的通知
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委、局(集團公司)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高溫天氣作業勞動保護工作,維護勞動者身體健康及相關權益,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衛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華全國總工會《關于印發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的通知》(安監總安健〔2012〕89號)規定,現就在我市范圍內試行企業高溫津貼制度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高溫天氣是指市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站向公眾發布的日最高氣溫在35℃以上(含35℃)的天氣。
二、在高溫天氣期間,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應當在發放防暑降溫費的基礎上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三、建立高溫津貼正常調整機制。以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發布的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高溫津貼日標準為上年度全市職工日平均工資的12%,計算時四舍五入保留到元。2013年度高溫津貼標準為每日21元。同時,建立高溫津貼正常調整機制,實行高溫津貼與職工平均工資掛鉤辦法。
四、高溫津貼按日計算、按月發放,并納入工資總額。
五、高溫津貼應當以法定貨幣形式發放給職工,不得以實物或有價證券代替。
六、在高溫天氣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根據自身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適當調整作業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時間,減輕勞動強度,改善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加強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保護,切實做好防暑降溫工作,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實現企業安全生產。
七、本通知自201361起施行,2018年5月31日廢止。
相關問題解答
一、高溫補貼按月還是按日發放?今年高溫補貼發放標準是多少?
【回答】:天津高溫補貼是按日計算,按月發放。2017年天津高溫補貼發放標準為每日29元。
二、2017年天津高溫補貼比2016年多多少?
【回答】:2017年天津高溫補貼比2016年每天多1.7元。
三、單位說發放飲料作為高溫補貼可以嗎?咨詢電話多少?
【回答】:不可以,高溫津貼應當以法定貨幣形式發放給職工,不得以實物或有價證券代替。咨詢電話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