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教育局,西格辦辦公室、西藏民族大學附中、拉薩中學、西藏軍區八一校:
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西藏自治區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藏政發〔2016〕4號)和自治區教育廳《西藏自治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試行)》(藏教考試〔2016〕2號)、《西藏自治區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試行)》(藏教考試〔2016〕3號)精神,為切實做好我區2018年7月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簡稱學業水平考試),確�?荚嚢踩�、平穩、順利實施,現將學業水平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對象
(一)西藏自治區普通高中2016年(高二)和2017年(高一)秋季入學在校學生;
(二)西藏自治區職業高中按普通高中教學2016年(高二)和2017年(高一)秋季入學在校學生;
(三)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生和社會人員。
二、報名辦法
(一)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在校學生以班級為單位,學校集體辦理報名手續;
(二)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生和社會人員到就近地市招生辦辦理報名手續。
(三)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報名,均視為自愿放棄,逾期一律不予補報。
三、報名信息采集
(一)6月10日至17日采集報名信息,6月18日至20日確認報名信息。
(二)為防止個別學生信息漏報或錯報,考生所在學校要認真組織核對,加強對報名數據的審核,以免影響考生正�?荚�。對報名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溝通,確保報名工作順利進行。
(三)按藏發改價格〔2014〕890號文件規定,須繳納報名費和考務費,其標準為:報名費20元/人,考務費12元/科.人。
四、考試科目
本次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高一開設科目為物理、化學、信息技術、音樂和美術,物理和化學設技能操作測試;高二開設科目為思想政治和通用技術。
(一)高一物理、化學和信息技術,高二思想政治由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統一命題、統一制卷、統一考試、統一評卷、統一發布成績。
(二)高一物理和化學,高二思想政治合格性考試筆試卷面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90分鐘;高一信息技術合格性考試筆試卷面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60分鐘;高一物理和化學技能操作測試時間為30分鐘,根據測試成績定為“合格”或“不合格”。
(三)高一物理和化學技能操作測試由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統一命題、統一制定評分標準,由各地市組織專家團隊和監考教師交叉進行現場考核。
(四)高一音樂和美術,高二通用技術科目合格性考試自治區不組織統一考試,只提出考試標準和要求,由各地市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評卷。
五、考試時間安排
(一)高一合格性考試
時間 | 7月7日(周六) | ||
9:00?10:30 | 11:30?13:00 | 15:30?16:30 | |
科目 | 物理 | 化學 | 信息技術 |
(二)高一技能操作測試
物理和化學技能操作測試從7月9日9:00開始,各高級中學分批次進行,技能操作考試時間為30分鐘,每批次考生考試時間可以根據學校實際情況靈活安排,但必須在7月15日之前完成并通過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管理平臺上報成績。
(三)高二合格性考試
時間/科目 | 7月8日(周日) 9:00?10:30 |
思想政治 |
(四)高一音樂和美術,高二通用技術科目考試時間由各地市招生辦根據地市實際情況,合理安排考試時間,但必須在7月15日前完成并通過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管理平臺上報成績。
六、考試結果使用
(一)2016年、2017年和2018年秋季入學考生合格性考試區級統考科目合格線按50分(包括50分)劃定, 秋季以后入學考生區級統考科目合格線按60分(包括60分)劃定。
(二)按照自治區教育廳《西藏自治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試行)》(藏教考試〔2016〕2號)要求,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作為普通高中學生畢業和同等學力認定的認證依據,作為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之一。
(三)普通高中依據《中小學學籍管理規定》,準予學生畢業、結業或者肄業。學業水平考試各科目成績,要作為普通高中相應科目畢業考試的成績,與普通高中畢業證書掛鉤。
(四)學業水平考試為高中學生就業或接受國內外其他各類教育提供高中學業水平證明。
(五)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在高校錄取工作中的運用以當年高校招生錄取相關工作文件為準。
七、加強考試管理
(一)學業水平考試屬于國家教育考試,關系考生切身利益,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引領,貫徹落實2018年全區教育工作會議精神,認真組織實施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工作。各地市要成立學業水平考試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設組長、副組長和成員,下設學業水平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組長由地市分管教育的副市長(專員)擔任,副組長由地市教育局局長擔任。
(二)各地市招生辦要嚴格執行《2018年西藏自治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規定》(藏教考試〔2018〕3號)和《關于切實做好2018年西藏自治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務管理工作的通知》(藏教考試〔2018〕7號)的各項要求,加強對考點、考場檢查,凈化考點、考場周圍環境。
(三)各地市教育局在考試期間,必須抽派以招生辦為主體,其他科室人員組成的考務工作組,到各考點進行考務培訓和考試管理。各地市要嚴格管理備用試卷,嚴格按照自治區關于備用試卷啟用的規定,履行審批手續。
(四)加強對主考、監考及所有考務工作人員的選配和培訓,堅持不培訓不上崗、培訓不合格不上崗的原則。
(五)加強對考生的誠信教育,要求他們樹立正確的考試觀,嚴格各項考試紀律;特別要加強入場管理,不能帶入考場的所有物品必須存放在考生物品存放處,禁止攜帶手機等現代化通訊工具進入考場,注意防止群體性大面積舞弊事件的發生。對違紀舞弊考生,要堅決按規定嚴肅處理。
(六)各地市招生辦要樹立一切為考生服務的思想,高度重視學生安全和考試安全,各地市須制定學業水平考試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確保學業水平考試安全、平穩實施。
(七)在考試期間,要及時溝通信息,確保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和各地市招生辦電話暢通,發現問題要及時、妥善的處理,并迅速向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匯報,確�?荚囌_M行。
自治區教育考試院聯系方式:0891-6314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