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區環境秩序管理實施工作意見.市交警支隊負責維護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維修、管護城市道路交通信號設施,組建城區環境秩序管理應急分隊;
.市民政管理部門負責街名路牌的設置和維護,負責社區公益性服務設施和社區環境方面的監督管理工作;
.公路分局負責國省道過城區公路、橋梁及其附屬設施的管理維護及養護責任范圍內環境衛生管理等工作;
.電力、通訊(移動、聯通、電信)、供熱、供水、燃氣等企業及排水、廣播電視、交通信號等設施權屬單位,負責各類管線、井蓋、變電箱、控制柜及架空管線、桿架等設施的維修、養護、安全和清潔等工作。
.工商管理部門負責各種戶外廣告的內容審批和營業執照的發放,要把城市規劃、建設、市容環境的管理要求,用地合法性,是否具備經營條件等作為前置條件,由有關部門先把關審核,再行審批,對不具備條件的,不予審批和發放。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小吃攤點的食品衛生監督管理,要按照城市市容環境秩序和食品衛生的管理要求,嚴格監管。
.林業部門負責城郊公綠化的規劃、組織、管護等工作;
.機關、團體、部隊、學校、企事業單位和個體經營者承擔“門前五包”日常管理、清雪鏟冰責任,遇有暴雪等特殊氣候情況,按照應急預案處置,各責任單位經營者積極配合。
.市環保局負責城區環境管理有關工作的監督,督促各責任單位和經營者認真履行環境治理職責,承擔城市噪聲污染的統一監督管理職責,直接負責建筑施工噪聲污染的監督管理,指導協調公安、經信、文化、工商等部門做好工業生產、交通運輸、社會生活噪聲污染的監督管理。
.市監察部門要加強城區環境秩序管理的監督檢查,建立有關監督檢查制度和問責制,保證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保障城市管理的高效率運作。
.各新聞媒體負責對城區環境秩序管理的宣傳報道,推進城市居民遵紀守規素質教育。
忻府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按照相關規定和統一管理要求,履行好本轄區或經明確劃歸本轄區管理的城市環境秩序管理職責。
(二)統一管理。
城區環境秩序管理是一項繁雜的綜合管理工程,是一項社會管理工程,要按照統一標準、統一管理的要求加強管理。
市住建局要充分發揮城建服務熱線職責,調整人員,加強力量,組建城市環境秩序管理指揮中心。承擔整個城市環境秩序管理的信息匯總、投訴接收,統一指揮調度職責,按照各項城市管理內容的責任劃分,及時向責任單位發出處置問題的調度指令,按聯動管理機制要求進入聯動處置程序,限時處置,辦理結案。
城建監察支隊承擔城市環境秩序管理巡查職責,按區域、街道、路段、管理網格明確每個巡查員的巡查責任,每日不間斷巡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指揮中心,立案處置。忻府區和開發區要按照統一要求確定巡查人員,明確巡查責任。
(三)聯動處置。
各城市環境秩序管理職能單位按照“發現—立案—指令—處理—核查—結案”六個環節的城市環境秩序管理工作流程,根據城市環境秩序管理指揮中心發出的指令,及時安排具體管理人員赴現場處置,處理結果速報指揮中心,同區域城管監督執法人員現場核查,核查結果回復指揮中心,予以結案。要組建城市管理治安小分隊,配合住建部門履行城市管理職責,針對特殊問題,與住建、工商等執法人員開展聯合執法。切實做到一時間發現問題、一時間解決問題,隨時出現,及時處置,動態管理,始終保持良好環境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