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2021年衡陽社保官方網站登錄入口及個人賬戶查詢系統:https://www.hengyang.gov.cn/hysrsj/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信息化部關于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就業崗位的通知》(人社部發[2019]23號)、《關于湖南省進一步促進就業工作二十條措施等若干問題的意見》(湘人社發[2019]32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強化穩就業舉措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0]6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進一步做好穩就業工作十六條措施》的通知(湘政辦發[2020]20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失業保險促進就業預防失業工作的通知》(湘政辦發[2015]45號)、《衡陽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失業保險促進就業預防失業工作的通知》(衡政辦發[2015]57號)文件精神,結合市本級失業保險工作實際,現就開展2020年度市本級第二批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及穩崗補貼工作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穩崗返還對象:
市本級失業保險參保企業及積極承擔社會責任,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其他單位(勞務派遣單位、人事代理單位、財政支持的事業單位除外)。
二、穩崗返還條件
(1)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所在區域產業結構調整和環保政策;
(2)截止12月底在市本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存在歷史欠費的企業,可在補繳及以前年度欠繳失業保險費后,申請企業穩崗返還及穩崗補貼;
(3)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于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5.5%),對參保職工30人(含)以下的企業,裁員率放寬至不超過企業職工總人數20%;
裁員率計算方式;裁員率=(1月失業保險參保人數-12月失業保險參保人數)/1-12月月平均失業保險參保人數,或上年度領取失業金人數/1-12月月平均失業保險參保人數;可采取任一計算辦法計算企業裁員率,任一結果低于上述控制標準均符合申請條件。領取失業金人數、參保人數以失業保險信息管理系統數據為準。
三、穩崗返還及穩崗補貼標準
(1)經認定為大型企業的按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給予穩崗返還。
(2)經認定為中小微企業的按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100%給予穩崗返還。
(3)實施兼并重組、化解產能過剩、淘汰落后產能三類企業,按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70%給予穩崗返還。
(4)對積極承擔社會責任,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其他用人單位,可按照不超過該用人單位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40%給予穩崗補貼。
(5)鑒于失業保險繳費有跨年度預繳、補繳現象,根據近年來工作實際,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以失業保險信息管理系統顯示該企業1月至12月足額繳納的應繳數為準。
四、穩崗返還及穩崗補貼資金使用范圍
穩崗返還及穩崗補貼資金主要用于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穩定就業崗位相關支出。
五、申請穩崗返還應提交的資料
(1)《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申請表》;
(2)享受度穩崗返還的企業需要提交資金使用說明;
(3)實施兼并重組、化解產能過剩、淘汰落后產能三類企業,須提供相關職能部門對該企業出具的相應證明。
(4)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
六、穩崗返還及穩崗補貼工作流程
(1)申報。2020年6月集中開展市本級第二批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及穩崗補貼工作,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將通過市人社局官網、政府官網、掌上衡陽、衡陽日報、微信公眾號、QQ工作群以及電話聯系等多途徑方法進行宣傳。今后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將隨時受理企業申報,按季撥付的流程開展工作,參保單位可通過衡陽市人社通網上申報。
2020年困難企業穩崗返還待市人社、財政、發展改革委、稅務等部門開展認定后再實施申報,如未能獲得困難企業穩崗返還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將給予企業穩崗返還。
(2)初審。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對企業報送材料進行初審,核對失業保險參保情況、繳費情況、計算裁員率。對資料不完善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全部材料。
(3)集中會審。相關部門和科室集中對擬返還單位材料臺賬進行會審,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到相關企業進行調查核實。
(4)公示。集中會審結果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5)撥付。公示結束后,經市人社局、市財政局領導審批后,撥付補貼
(6)所有工作環節報市紀委監委駐局紀檢監察組備案,接受全程監督。
聯系人:劉麗君電話號碼:0734-8867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