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保人員需要攜帶身份證復印件(正反兩面復印),沒有辦理二代身份證或二代身份證丟失的參保人員,需要提供本人戶口頁復印件,特殊人群需要提供特殊證件復印件(如:傷殘證、工傷證、低保證等)。
若申請人本人辦理,請持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若申請人為未成年人,需提供申請人有效身份證原件或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監護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若申請人申請單位代辦,需提供雙方身份證原件、代辦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單位單位介紹信或委托書,申請人白底彩色441(高)×358(寬)像素的近期電子照片。
若申請人申請直系親屬代辦,需提供雙方有效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申請人白底彩色441(高)×358(寬)像素的近期電子照片,配偶還需提供婚姻狀況證明。
1.單位在領取工商營業執照或上級批準成立之日起30日內,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登記(開戶)手續。
2.單位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表》,填寫完整并蓋章。
3.社保經辦機構核發《社會保險登記證》正本及紙質副本。
新成立企業需要攜帶如下證件:
1、單位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2、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及原件;
3、企業攜帶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及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新成立機關、事業單位攜帶:
(1)單位攜帶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并加蓋公章(一份);
(2)機關攜帶成立批文或三定方案復印件并加蓋公章(一份)。
其它需要攜帶:
1、攜帶公章前來辦理;
2、《職工申報表》;
3、新增參保人員一寸彩照二張及身份證復印件一張;
4、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需提供編制卡復印件;
5、農業戶口人員提供農業戶口復印件(復印第一頁和本人頁);
6、新增人員同時報U盤 。
辦理社會保險業務不需要任何手續費和工本費,資料齊全即來即辦,當時辦完,無需等待。
綜上所述,不管是本地戶口還是外來人員都需要攜帶本人的身份證件及電子照片前去辦理,若是未成年人或是其他人代辦的還需要委托方的證明材料。企業辦理社保程序還需要攜帶公章,以及職工的個人申報表進行登記,一般準備好材料拿到窗口辦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