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是指參保人繳納養老保險的基數,是計算應繳納養老保險金額的基數,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一般是根據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計算,具體繳存基數規定依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
2018-聊城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參加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職工按本人2017年工資性收入的月平均水平確認基數,其中繳費基數上限按照2017年山東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300%(17326元/月)確定,下限按照2017年山東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3466元/月)確定。
參保企業按2017年度(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部職工工資總額作為企業繳費基數。
2018-聊城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比例
養老保險:公司繳18%,個人繳8%;
失業保險:公司繳0.7%,個人繳0.3%;
工傷保險:公司繳根據行業,個人不繳;
生育保險:公司繳1%,個人不繳;
醫療保險:公司繳7%,個人繳2%。
補繳條件
(一)山東省企業職工中仍與單位存續勞動關系、未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因各種原因應保未保、中斷繳費或欠費的
(二)具有山東省戶籍,曾在山東省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有過工作經歷,但因各種原因解除勞動關系或離開原單位,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中斷繳費的男年滿45周歲、女年滿40周歲的人員
(三)具有山東省戶籍,以前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可以個人身份補繳領取工商營業執照(含)以前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發生應保未保、中斷繳費或欠費情形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補繳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
2.本人原始檔案、《勞動合同》、用工登記表、工資臺賬等證明其工作經歷的相關原始資料。
3.個體工商戶應提供工商營業執照。
外地戶籍還需提供
1、醫療保險未參保證明(戶籍地社保機構)
2、居住一年以上證明(居住地居委會)
3、就業證明(社區勞動保障中心)
補繳流程
1. 以單位職工身份補繳的,由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在單位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補繳手續;
2. 以個人身份補繳的,按屬地原則,在現戶籍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補繳手續。
3. 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對此進行審核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