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組織召開有關會議,研究確定考試辦法、收費標準;檢查、指導、監督中招體育考試工作,處理考試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2.確定考試時間,研究制定考試方案。
3.組建全市監考隊伍,指導各區對監考人員進行培訓。
4.對各區體育中考場地、設備、器材和考場準備情況進行檢查。
5.審定各區考試日程。
6.對各考區、各學校考試情況進行抽查和復查。
7.對在體育考試過程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調查處理。
(三)考區和考場的設定及要求
1.全市設福田、羅湖、南山、鹽田、寶安、龍崗、光明、坪
山、龍華、大鵬等10個考區(市屬學校按學校所屬區域劃歸相應考區),由各考區選定符合要求的考場。
2.各區教育行政部門應成立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領導小組,負責本考區考試組織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人擔任,成員由相關科室、部門負責人組成。
3.考試安全工作實行考區負責及屬地管理的原則,考區設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紀檢監察和考務人員若干人。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各考區、考場各初中畢業生學校要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高度重視體育考試的安全工作,確保人員和考務安全。各區教育局、各考場和各初中畢業生學校要制定應急工作預案,妥善處理體育考試突發事件。
4.各考區應成立體育考試醫務審核組,審核本考區各校殘疾生、重大疾病、身體發育異常及選考中長跑的考生相關證明材料。
5.各考場設主考1人,由區教育局教育科負責人擔任;副主考若干人,根據考場工作需要,由相關科室負責人、體育專干、體育教研員和相關學校校長擔任。
6.各考區必須采用符合國家技術質量標準的考試器材。
7.各考區要認真做好本考區必考科目和選考科目的考試日程等安排,并組織好各初中學校考生必考和選考科目的考試;必考和選考科目的考試須在一天內完成,全市體育中考工作須在5月25日前完成。如遇雨天或其他原因影響正常考試而需停考的,由考場正、副主考研究,報請區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領導小組同意,可另行安排考試時間,并通知監考組及有關學校,由學校通知考生。并將有關情況報市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
8.考場應完全符合考試場地標準要求,且便于封閉管理。
9.各考區要認真檢查考試的場地、器材、保衛措施以及醫務、后勤等方面的落實情況,并對考務人員進行培訓。
10.各區負責安排本轄區考生的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的報名、考試,并負責接
深圳高中學校有哪些 附
時間:2024-04-29 00:0:53深圳高中學校排名一覽表202
時間:2024-04-26 00:0:34深圳中考高中學校錄取分數
時間:2024-04-25 00:0:26深圳中考多少分可以上高中2
時間:2024-04-24 0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