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愿意服從學校專業調配的考生,應選擇該院校志愿內的專業“調配”欄。未選的,錄取時視為不愿專業調配。各錄取批次均不設置院校調配志愿。
4.各批次只在第一志愿中設置定向志愿(平行志愿為A志愿)。報考定向就業招生學校且愿定向的考生,應填報該校定向專業志愿或選擇該校的“定向調配”欄。錄取時,若填報定向專業志愿生源不足,學校可調配錄取選擇了“定向調配”欄的考生到定向專業。國家專項計劃、省屬院校定向培養免費師范生、免費醫學定向和定向培養直招士官志愿不受院校志愿序號和專業“定向調配”志愿的限制。
5.報考外語(理)的考生,可以兼報理工類的院校或系(科)、專業;報考外語(文)的考生可以兼報文史類的院校或系(科)、專業;報考藝術和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可以兼報除本科提前批以外的同科類的普通高校。
6.各批次招生計劃未完成時,采取公開征集志愿的辦法補充生源。未被錄取且符合征集志愿條件的考生可以填報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均為平行志愿,征集志愿個數根據當次未完成計劃情況確定。
7.藏文、彝文一類模式本專科、預科志愿設置情況另文規定。
(四)志愿填報辦法
全省實行網上填報志愿的方式。考生應在認真閱讀有關高校招生章程后,結合高校招生計劃,按有關規定和要求選擇填報學校和專業志愿,并對所填報志愿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承擔責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在網上填報志愿并提交確定。在規定的志愿填報截止時間后,所填志愿一律不得更改。考生應妥善保管自己的上網登錄賬戶密碼。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和高級中等教育學校要組織力量加強對考生志愿填報的政策解讀和技術指導。
考生填報志愿結束前,各級招考辦不得將考生高考成績提供給高等學校。
縣(市、區)招考辦按照省統一編制的軟件打印《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以下簡稱《志愿表》)。
縣(市、區)招考辦要建立完整的信息管理流程和辦法,負責匯總、整理、上報考生的志愿信息,確保信息完整、準確、安全。
八、招生錄取
(一)錄取組織與管理
1.省招考委根據考生的考試成績、院校在川招生計劃,分別確定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專科提前批各類別、專科第一批和專科第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
2.在川招生的各普通高校各類別各層次招生,均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高校和省教育考試院要確保遠程網上錄取必需的軟、硬件配置到位,確保網絡暢通安全。
“1+2”和高中中專實行現場局域網錄取,錄取工作安排按照省招考委、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我省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規定執行。
3.高校和省級招辦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新生錄取工作。高校應按照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投檔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并符合學校調檔要求的考生,是否錄取以及所錄取的專業由高校自行確定,高校負責對已投檔但未被錄取考生的解釋,高校不得超計劃錄取。省級招辦負責監督在本地區招生高校執行國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情況,糾正違反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和違背錄取規則等行為。
4.本科提前批、專科提前批、各類別、各層次省屬院校免費師范生的第一志愿采取“根據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檔”的辦法。即:根據考生所填報志愿,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參加了招生體檢、投檔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未錄取考生中,按學校確定的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在川招生計劃的120%以內)從高分到低分向學校投檔。
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專科第一批、專科第二批的平行志愿和其它批次的平行第二志愿、藏文加試志愿、彝文加試志愿、各批次預科志愿和征集志愿,按“位次優先,遵循志愿,一輪投檔”的原則投檔,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參加了招生體檢、投檔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未錄取考生中,首先按投檔成績分科類從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優先的原則,根據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順序從前到后進行檢索,一經檢索到計劃未滿額的學校,即向該校投檔。在對考生排序時,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則按單科順序及單科分數高低排序:文史類為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理工類為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
5.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專科第一批、專科第二批的平行第一志愿投檔前,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數和高校報送的調檔比例,向各有關高校進行模擬投檔。高校報送的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未報送調檔比例的,首次模擬投檔一律按照105%進行。高校根據生源情況與省教育考試院協商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要求,并根據模擬投檔情況在正式投檔前完成計劃調整、確定調檔比例,確保符合錄取規則的調檔考生能夠錄取。
當所有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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