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高考高校專項計劃,是國家為更好地促進教育公平、讓更多的農村學生上大學而出臺的一項優惠政策,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區、市)確定。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最新的西藏高考專項計劃招生信息和資訊,僅供參考!
錄取政策
34.考生志愿填報
(1)批次設置。普通高考錄取批次分為提前單獨錄取批次(含提前單獨錄取重點本科院校、提前單獨錄取普通本科院校、提前單獨錄取藝體類本科院校、提前單獨錄取專科院校、提前單獨錄取藝體類專科院校)、國家專項計劃批次、地方專項計劃批次、高校專項計劃批次;本科第一批次(含預科);本科第二批次(含預科);高職(專科)第三批次。
批次錄取順序依次為:提前單獨錄取重點本科院校、提前單獨錄取普通本科院校、提前單獨錄取藝體類本科院校、國家專項計劃批次、地方專項計劃批次、高校專項計劃批次、本科第一批次(含預科)、本科第二批次(含預科)、提前單獨錄取專科院校、提前單獨錄取藝體類專科院校、高職(專科)第三批次。
(2)志愿設置
①傳統志愿
提前單獨錄取批次仍采用傳統志愿方式。每個批次設置3個院校志愿,即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和第三志愿,每個院校志愿可以填報4個專業和專業服從調劑。
提前單獨錄取批次的院校(專業):軍事、公安、飛行學員、公費師范生、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部分藝術體育專業、航海類等艱苦專業、全國重點馬克思主義學院的馬克思主義理論專業以及其他經教育部批準的特殊高校(專業)、有關高校綜合評價招生等教育部規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錄取的。
②平行志愿
實行平行志愿的有國家專項計劃批次和地方專項計劃批次,本科第一批次(含預科),本科第二批次(含預科)和高職(專科)第三批次錄取院校。
平行志愿每個批次設置A、B、C、D、E、F、G、H、I、J共10個并列的院校志愿,每個院校設置4個專業志愿和專業服從調劑志愿,不設院校服從調劑志愿。院校未完成計劃,通過公開征集志愿的方式完成,征集志愿采用平行志愿方式,視情況進行一次或多次。
每個考生在填報提前單獨錄取志愿時,只能選報其中一類院校與專業(音樂學、美術與設計學、舞蹈學和播音與主持不得跨類混報)。
限報院校以正式公布的《西藏自治區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為準。
(3)志愿填報
考生應認真閱讀有關高校招生章程以及自治區招生辦公布的招生規定、招生計劃,按有關規定和要求填報學校和專業志愿,并對所填報志愿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承擔責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①所有考生一律在網上憑報名號、密碼、短信驗證碼登錄志愿填報系統填報志愿。考生須對自己所填報志愿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志愿填報統一安排在成績和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公布后進行。具體填報時間安排另行通知。
②考生應依據自治區招生辦公布的招生計劃,在本人所報考的科類中選報學校和專業志愿,并按有關規定和要求填報。
③考生在填報志愿前,須認真閱讀報考學校的招生章程或直接與學校取得聯系,詳細了解報考學校的類型(公辦、民辦)、辦學現狀、辦學地點、報考要求和收費標準等情況,按照梯度填報志愿,不應盲目填報。各地(市)教育考試招生機構和考生所在中學要加強對考生志愿填報的指導。
④凡報考在全國范圍內招生未單獨給我區投放招生計劃的區外高校藝術專業的考生,須單獨填報提前單獨錄取志愿,并向自治區招生辦提供專業加試成績合格證和招生院校聯系方式等相關材料。
⑤征集志愿工作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自治區招生辦根據招生院校計劃完成情況和錄取工作進度安排,在西藏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官網、西藏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微信公眾號“西藏微青年”上及時公布招生院校計劃信息,征集志愿方式和時間等。
35.高校錄取新生工作在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領導下,由自治區招生辦組織實施,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各高校應在校內采取遠程異地方式開展錄取工作。錄取期間,高校和自治區招生辦要保證相互通信聯絡的暢通。
36.錄取工作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高校應按照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不得隨意更改在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各項承諾。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健康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投檔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并符合學校調檔要求的考生,是否錄取以及所錄取的專業由高校自行確定,高校負責對已投檔但未被錄取考生的退檔原因作出解釋,高校不得超計劃錄取。自治區招生辦負責監督在我區招生高校執行國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情況,糾正違反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和違背錄取規則等行為。
37.高校錄取新生要按照遠程網上錄取的規定程序,按時完成調檔、閱檔、審核、預錄、退檔等各環節工作,保證考生電子檔案正常流轉和錄取工作順利進行。對超過時間未按要求完成相關環節工作的高校,自治區招生辦將主動與之溝通,對無故拒絕聯系或故意拖延時間的高校,自治區招生辦可根據所發出的考生電子檔案按照該高校計劃數及錄取規則設置考生電子檔案為預錄取狀態,同時立即書面通知該高校,并將有關情況上報教育部備案。
38.合理安排高校錄取批次。同一高校、同一學歷層次、同一招生類型的招生計劃原則上安排在同一批次錄取。高校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須與高校在同一地區招生的其他專業安排在同一批次錄取。除軍事、公安、飛行學員、公費師范生、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部分藝術體育專業、航海類等艱苦專業、全國重點馬克思主義學院的馬克思主義理論專業以及其他經教育部批準的特殊高校(專業)、有關高校綜合評價招生等教育部規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錄取的情況外,其余高校和專業一律不得安排在提前批次錄取。高校相關專業的錄取批次安排與上一年度有變化的,高校須與自治區招生辦溝通協商。
39.自治區招委會根據高校在我區安排的招生計劃數和考生的考試成績,綜合考慮并確定各批次或相應招生類型的錄取控制分數線。
40.除軍事、國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專業)外,高校不得規定男女生錄取比例,不得對報考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的考生作統考外語語種限制,不得在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外作其他限制。除國家規定的情形外,高校不得提前組織考生面試、測試,并作為錄取依據。
41.定向就業招生與非定向招生應同時進行投檔錄取。高校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在學校調檔分數線上不能完成的,可在學校調檔分數線下20分以內、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由自治區招生辦補充投檔,高校根據考生定向志愿擇優錄取,經降分仍未完成的計劃,則就地轉為非定向計劃執行。
42.我區屬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絕大部分考生為少數民族。高校錄取新生必須按規定錄取符合錄取條件的少數民族考生,招生院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錄取。
43.投檔原則和辦法
(1)傳統志愿投檔原則和辦法
提前單獨錄取批次采用傳統志愿方式投檔,投檔原則為“志愿優先,遵循分數”。即:投檔時,先將考生按院校志愿分開,再依次按照志愿順序將填報同一院校第一志愿的考生按照特征總分高低排隊投檔。如果考生第一志愿落選,即使考生的分數達到或遠遠高于第二志愿所報學校的投檔分數線,也只有在這所學校第一志愿沒有錄取滿額的情況下,才有可能被投檔。
(2)平行志愿投檔原則和辦法
投檔原則為“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即:投檔時,分科類按特征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先后順序,根據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順序從A到J進行檢索,被檢索的志愿一經出現符合投檔條件且計劃未滿額的院校,即向該校投檔。平行志愿進行一輪投檔錄取后,未錄滿的計劃向社會公開征集志愿,征集志愿視情況可進行一次或多次。特征總分相同的考生,按文、理科類不同單科成績高低順序進行:
文史類特征總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語文、文科綜合、數學成績排序;
理工類特征總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按數學、理科綜合、語文成績排序。
當出現考生特征總分、所有成績完全相同,所填報志愿也完全相同時,采取全部投檔處理。
44.已被高校正式錄取的考生,一律不得改錄。錄取工作結束后不再安排補錄。
已被高校錄取的考生在接到錄取通知書后,須持錄取通知書和準考證到報名地教育考試招生機構或自治區招生辦校驗真偽,由報名地教育考試招生機構打印《西藏自治區2022年區內考生錄取成績志愿表》蓋章后裝入考生檔案。
45.嚴禁高校違規招生。高校調整計劃應在我區對應錄取批次投檔前投放,并在對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按照調整后的計劃數、考生志愿及分數進行投檔。高校負責處理因調整計劃使用不當造成的遺留問題,不得降低錄取標準指名錄取考生。嚴禁高校利用調整計劃指名錄取考生或向考生收取與錄取掛鉤的任何費用。錄取高校須根據自治區招生辦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冊填寫考生錄取通知書,由校長簽發錄取通知書,加蓋本校校章,并負責將考生錄取通知書連同有關入學報到須知、資助政策辦法等相關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錄取考生。錄取通知書寄遞工作要按照《教育部辦公廳國家郵政局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錄取通知書寄遞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20〕23號)執行。
46.對高考成績達到要求、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所報專業學習、生活能夠自理的殘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殘疾而不予錄取。
47.除按規定應向社會公開公示的信息外,對屬于考生個人信息及有關錄取過程中需要階段性保密的工作內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會公開,嚴禁非法傳播、出售。
48.考生收到錄取通知書后,應及時登錄自治區招生辦或高校指定的信息發布渠道進行核實和確認。考生憑錄取通知書可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并按高校規定的時間及有關要求,辦理報到等手續。不能按時報到的已錄取考生,應向高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方可延期報到。
高校根據經自治區招生辦核準的本校錄取考生名冊、已錄取考生所持錄取通知書,按有關規定及要求為新生辦理入學等相關手續。新生報到后,高校應將考生電子檔案信息打印并加蓋學校公章后存入考生紙質檔案。
對未經高校同意逾期不報到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高校應將自行放棄入學資格的考生名單匯總,于本校規定的正常報到截止日期后20日之內報送自治區招生辦。嚴禁高校為未報到考生注冊學籍。
西藏自治區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29521名,其中:本科15140名,本科預科183名,專科14198名。普通生源招生計劃25551名,其中:文史類11435名(本科5723名,本科預科63名,專科5649名),理工類14116名(本科8917名,本科預科120名,專科5079名);部隊生源招生計劃500名:文史類388名,理工類112名,全部為本科;對口高職生源招生計劃3470名,全部為專科。
提示:
1.高校畢業生就業和創業。根據《中共西藏自治區委員會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的若干意見》(藏黨發〔2017〕9號)精神,高校招收學生畢業后按照勞動者自主就業、市場調節就業、政府促進就業和鼓勵創業的方針,雙向選擇、自主擇業,政府引導、市場為主。
2.師范及農牧林水地礦類專業免費教育補助政策。根據《西藏自治區教育廳西藏自治區財政廳關于修訂印發<西藏自治區師范及農牧林水地礦類專業免費教育補助政策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的通知》(藏教廳﹝2016﹞64號),我區從2009年起實施了師范及農牧林水地礦類專業(以下簡稱“免補專業”)本專科學生免費教育補助政策。實施對象為我區生源在區內外全日制普通本專科院校就讀師范及農牧林水地礦類專業的在校大學生。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600元,其中學費2800元、住宿費800元、生活費補助3000元。申報流程為考入區內免補專業的新生無需申請,入學報到時高校將直接免除學費、住宿費,并分學期補助生活費;考入區外免補專業的新生,入學報到后一個月內將《西藏免補專業學生入學報到回執單》(下載地址:西藏自治區教育廳官網http://edu.xizang.gov.cn)經學校審核蓋章后,郵寄至區教育廳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拉薩市藏大東路15號,0891-6599613/6599611),區教育廳審核后將免補資金劃轉給區外高校,再由高校兌付給我區受助學生。此外,需要提醒的是:考入教育部6所直屬師范院校的國家公費師范生不享受本政策、我區建檔立卡(農村低保)大學生優先享受建檔立卡大學生免費教育政策不得重復享受本政策、免補專業學生高校畢業后就業去向無任何要求(區內、區外均可擇業)。
3.填報志愿時間和方式。我區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報(不含對口高職)統一安排在成績和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下簡稱“錄取分數線”)公布后,考生一律憑用戶名和密碼,通過西藏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網站(網址:http://zsks.edu.xizang.gov.cn)進行網上志愿填報。招生計劃按不同生源分列。考生在本人可報考的類別和科類中選報批次、院校、專業及是否“專業服從調劑”志愿,并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填報。所有批次志愿一次性填報,填報一個批次保存一個批次,填報結束后務必鎖定志愿。考生志愿一經鎖定,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須對自己所填報志愿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因考生本人填報失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考生在填報志愿前,須通過招生院校網站或其它方式認真閱讀報考院校的招生章程,詳細了解報考院校的類型(公辦、民辦、中外合作辦學、獨立學院等)、辦學現狀、辦學地點、報考專業要求和收費標準等情況,避免盲目填報。在錄取過程中,對生源不足的院校,將按批次公開征集考生志愿,請考生隨時留意西藏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網站和“西藏微青年”微信公眾號公布的志愿征集信息,保持電話24小時暢通,在規定時間內填報。
4.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批次設置。我區普通高校招生設提前單獨錄取重點本科院校、提前單獨錄取普通本科院校、提前單獨錄取藝體類本科院校、提前單獨錄取專科院校和提前單獨錄取藝體類專科院校5個提前單獨錄取批次,國家專項計劃錄取本科院校、地方專項計劃錄取普通本科院校和高校專項計劃錄取重點本科院校3個專項計劃批次,第一批錄取重點本科院校、第一批錄取重點本科預科院校、第二批錄取普通本科院校、第二批錄取普通本科預科院校和第三批錄取高職(專科)院校5個普通計劃批次。我區按照以上批次順序依次錄取。
提前單獨錄取批次主要包括九類院校(專業):①軍事;②公安;③飛行學員;④公費師范生;⑤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⑥部分藝術體育專業;⑦航海類等艱苦專業;⑧全國重點馬克思主義學院的馬克思主義理論專業以及其他經教育部批準的特殊高校(專業);⑨有關高校綜合評價招生等。專項計劃批次包括國家、地方和高校專項計劃相應的錄取院校(專業)。國家專項計劃中公安類等對考生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專業)安排在提前單獨錄取批次。普通計劃批次包括經自治區招生辦審核批準執行重點本科錄取分數線的第一批錄取重點本科院校、第一批錄取重點本科預科院校、執行普通本科錄取分數線的第二批錄取普通本科院校、第二批錄取普通本科預科院校、執行專科錄取分數線的第三批錄取高職(專科)院校。
5.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投檔方式。我區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投檔方式分平行志愿和傳統志愿兩種方式。①平行志愿投檔。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和普通計劃各批次均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每個批次設置A、B、C、D、E、F、G、H、I、J共10個平行的院校志愿,每個院校志愿設置4個專業志愿和“專業服從調劑”志愿,不設“院校服從調劑”志愿。②傳統志愿投檔。提前單獨錄取各批次和高校專項計劃批次實行傳統志愿投檔,每個批次設置1、2、3共3個順序的院校志愿,每個院校志愿設置4個專業志愿和“專業服從調劑”志愿,不設“院校服從調劑”志愿。
6.部分特殊類院校(專業)招生。①報考體育、藝術類院校(專業)須相應專業加試成績,不可跨專業(類)混報;②報考外語專業須外語口試成績,我區僅組織英語語種口試,即英語口試;③報考公安院校(專業)須政治考察、體檢、面試、體能測評且合格;④報考中央司法警官學院須政審、面試、體能測試且合格;⑤報考軍事院校須政審、面試、軍檢且合格;⑥報考中國消防救援學院須政審、心理測試、面試、體格檢查且合格;⑦報考北京電子科技學院或西藏大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定向)須相應的政審、面試且合格;⑧報考直招士官生院校(專業)須政治考核、面試、體格檢查且合格;⑨報考空軍招飛院校(專業)須初復選、定選且合格。
7.部分特殊政策或專項計劃院校(專業)招生。①國家專項計劃允許世居少數民族、久居城鎮居民和在藏工作滿3年及以上干部職工子女(或被監護人)報考,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農牧民子女。②地方專項計劃允許農村戶籍考生報考。③高校專項計劃允許所報考院校高校專項資格審核通過的合格考生報考。④國家免費醫學生計劃允許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農村戶籍且本人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農村的考生報考。⑤少數民族預科班和民族班計劃允許少數民族考生報考,錄取由招生學校與本校同批次錄取,錄取標準分別不得低于高校在我區同批次錄取提檔線以下80分和40分。西華大學、桂林電子科技大學預科允許邊防軍人子女報考。⑥國家公費師范生專項計劃由6所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承擔招生及培養任務,采取在校期間免除學費、免繳住宿費并補助生活費的方式,為西藏中小學校培養一批優秀教師。國家公費師范生專項計劃在錄取后、獲得入學通知書前,須與培養院校和自治區教育廳三方簽訂公費教育協議,對拒簽協議的錄取學生,培養院校可取消其國家公費師范生專項錄取資格。國家公費師范生畢業后須回西藏中小學履約任教滿6年。⑦優師專項計劃國家優師專項和地方優師專項,分別由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和地方師范院校承擔招生及培養任務,采取在校期間免除學費、免繳住宿費并補助生活費的方式,為832個脫貧縣(原集中連片特困縣、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中西部陸地邊境縣(以下簡稱“定向縣”)中小學校培養一批優秀教師。國家優師專項師范生在錄取后、獲得入學通知書前,須與培養院校和自治區教育廳、自治區鄉村振興部門四方簽訂定向就業協議,對拒簽協議的錄取學生,培養院校可取消其優師專項錄取資格。優師專項師范生畢業后須回西藏中小學履約任教滿6年。⑧那曲籍專項計劃面向那曲市定向招生。⑨邊境縣專項計劃面向西藏邊境縣招生。
西藏高考往年征集志愿的院
時間:2024-07-02 15:0:07西藏高考錄取結果什
時間:2024-07-02 13:0:52適合西藏考生撿漏的本科大
時間:2024-07-02 11:0:00西藏本科線附近的本科大學
時間:2024-06-27 14: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