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了今天的報告,我感覺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為什么呈上升趨勢,主要是他們法律意識淡薄,有的不懂法,還有的不知怎樣做是對的,怎樣做是錯的;什么是自己應有的權利,什么是自己應盡的義務。沒能真正理解遵紀守法的重要意義,不能在社會行為中自覺地運用法律知識來規范自己的言行。要培養未成年人的自覺法律意識,首先應組織未成年人系統學習法律,多形式組織未成年人學習新《憲法》、《刑法》、《刑訴法》和《社會治安處罰條例》等法律條文,在社會行為中自覺地運用法律知識來規范自己的言行。用法律武器與一切違法犯罪的現象作斗爭。
第三篇:關于法制報告會的心得體會范文
這個星期,我們聽了一次法制教育報告。我從中受益匪淺。其中,有三個與我們差不多的同齡人,本來應該享受在學習的陽光中,卻因為一時的差錯而誤入歧途,現在還在少管所內接受著管教。
有一個是入室搶劫。他是因為搶劫時被發現而被抓。他之前還搶小學生的錢,去打劫,等等。還有另外一個是殺了人。當聽到他所犯下的罪名時,我心中不禁打了個寒戰,我們這么大年紀還有殺人的?這是為什么?因為他在搶劫的時候別人不給錢,一時情急之下殺了人,另一個人被他的匕首砍成重傷。最后他去公安機關自首了。
我覺得很奇怪,未必錢的誘惑就真的那么大,而值得人們光天化日之下去打劫?我覺得這是很不值得的。畢竟遵守法律是道德的底線,就算我們再怎么自尊也不能違法亂紀啊!而搶小朋友的錢更是不對。也許,我們可能跟他們一樣,昨天是霸占運動場地、“借”錢什么的,今天是搶那些小朋友的錢,明天可能就做了犯罪行為,被關起來失去了自由。難道不值得我們深思嗎?也許積少成多就是這個道理吧。
我認為,為了區區的錢而花這么大代價——自由,是很不值得的。更重要的是,他們因此失去了學習的權利,而要許久地去勞動,還要在以后人生的道路上劃上一道深疤,更是在自己的心理留下一層陰影。為了一時之樂而付出如此沉重的代價,我覺得他們真的,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是一種浪費。為一時而浪費時間,浪費自由,浪費父母的愛,更是浪費了以后光明美好的前程。這怎么不是一種浪費?
還有一個使我驚奇的一點,他們的小學成績普遍的好。我覺得,這就是叫自甘墮落吧,或者說是放縱自我。他們由于小學的成績,漸漸產生了驕傲的心理,就不屑于學習,漸漸就踏入了歧途。而現在,我也是這種情況。我希望自己不要重蹈他們的覆轍,做一個好的自己。
希望,我在聽過這個講座后能夠警醒一些,把成績搞上去
預備黨員轉正決議范
時間:2024-04-23 08:0:39預備黨員轉正決議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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