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近日,印發了《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條例》對農村基層黨組織設置、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黨員隊伍建設等作出明確規定,為黨的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為走好黨的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固本培元之路指明了方向。
堅持黨管農村工作、重視和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是鞏固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的必然要求。黨的十九大對黨的建設作出重大部署,明確提出以提升組織力為重點,突出政治功能,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對這些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舊的《條例》已經不能完全適應,新修訂的《條例》應運而生。新《條例》以,貫徹黨章和黨的建設總要求、黨的組織路線,是黨的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基本遵循。
選優配強鄉鎮、村黨組織領導班子是堅持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地位的基礎保證。辦好農村的事,關鍵在黨、關鍵在人,關鍵在黨組織領導班子和帶頭人。新《條例》強調鄉鎮黨委書記要帶頭實干、敢抓敢管,注重從優秀村黨組織書記、選調生、大學生村官、鄉鎮事業編制人員中選拔鄉鎮領導干部,從優秀村黨組織書記中考錄鄉鎮公務員、招聘鄉鎮事業編制人員。而村級黨組織要以培養村級班子青年后備力量為抓手,加強村級黨組織領導力、戰斗力,為基層工作注入青春活力,進一步適應工作的新標準新要求。
落實各級黨委的主體責任是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的重要支撐。抓基層、強基礎不能只靠基層自身,需要各級黨委把責任扛在肩上,堅持人往基層走、錢往基層投、政策往基層傾斜,形成大抓基層的鮮明導向,推動農村基層黨組織全面進步、全面過硬。各級黨委對于基層組織隊伍既要加強管理監督,切實提升素質和能力,又要滿懷熱情關心關愛農村基層干部和黨員。要以宣傳表彰優秀農村基層干部先進典型為重點,彰顯榜樣力量,激勵新擔當新作為。
篇二
《條例》的改動量還是比較大的,增寫了“鄉村治理”和“領導和保障”兩章,對其它各章都作了修改,由8章34條增加到10章48條、3654字增加到7750字。《條例》主要內容可以概括為6個方面:一是強調了農村基層黨組織的領導地位。二是規范了農村基層黨組織設置。三是規定了鄉鎮黨委和村黨組織的主要職責。四是明確了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經濟建設、精神文明建設、鄉村治理的重點任務。五是提出了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加強黨員隊伍建設的明確要求。六是強化了各級黨委特別是縣級黨委要認真履行農村基層組織建設主體責任。
修訂后的《條例》既體現方向性、原則性,又突出實踐性、針對性,有以下幾個顯著特點:一是貫徹黨中央最新精神和要求。《條例》以,對黨的十九大報告、黨章關于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黨的建設總要求、重大部署,關于黨的建設特別是農村黨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國組織工作會議精神和黨中央有關部署要求等,予以深入貫徹、充分體現。二是緊緊圍繞“三農”工作大局。按照黨中央關于“三農”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聚焦抓黨建促脫貧攻堅、促鄉村振興,就農村基層黨組織在組織黨員、群眾完成中心任務中提升組織力、強化政治功能,在不斷增強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中提高威信、提升影響,進行制度設計,提出明確要求。三是突出問題導向。針對一些農村基層黨組織弱化、虛化、邊緣化,帶頭人素質不高、能力不強,黨員先鋒模范作用不明顯,農村基層黨建主體責任不落實、保障不力等問題,提出務實管用的措施辦法。四是汲取成功經驗。系統梳理各地抓農村基層黨建的好經驗好做法,上升為制度性要求,用基層經驗指導基層實踐,增強工作的規范性、穩定性。
預備黨員轉正決議范
時間:2024-04-23 08:0:39預備黨員轉正決議四篇
時間:2024-04-23 08:0:39最新預備黨員轉正支部會議
時間:2024-04-23 08:0:57黨支部通過預備黨員轉正決
時間:2024-04-23 08: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