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滿60歲可領養老金
按政策規定,年滿60周歲按規定參保、未享受其他社會養老保險待遇(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居民,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在之前的新農保和城居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的老年人不繳費,直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值得注意的是,與職工養老保險不同的是,居民養老保險男女“退休年齡”相同。
達到領取條件后,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139是根據目前我國60周歲以上老年人平均預期壽命按保險精算理論計算出來的計發系數),為個人賬戶養老金;此外政府會全額支付給每個按規定繳費的參保人每月75元,這部分是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政府給的基礎養老金加在一起,就是參保人每月能領取的養老金待遇。國家規定,居民養老保險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不得同時享受。
《意見》規定居民養老金待遇領取人死亡后30天之內辦理社會養老保險注銷登記的,政府還會一次性發給喪葬補助費。目前,煙臺已對符合條件的居民養老金待遇領取人員,將按照8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喪葬補助金發放從2013年7月30日開始執行,所需資金由縣市局財政承擔。去年應發的喪葬補助金,已在去年12月底前發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