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辦理宿州市醫療保險參保業務的市民們,你們知道宿州市醫療保險參保應該如何辦理相關手續嗎?小編為你整理出宿州市醫療保險參保指南,具體請閱讀參考下文,希望能幫到您。
宿州市境內的所有用人單位,包括各類所有制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未參保的職工。
1、市(區)人民政府批準成立的批文或所屬鎮(街)政府出具證明并加蓋公章(原件及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
3、代辦單位主任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繳費開戶銀行印鑒(原件及復印件);
5、《參保登記申請表》等材料。
1、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給代辦單位;
2、代辦單位統一將申請材料提交到社會保險積極管理局受理申請;
3、受理部門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日內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決定是否受理;
4、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審查材料并批準申請后,參保入戶登記完成。
注:申請材料不齊全的,在上述5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補正的全部內容,申請人應當自收到《補正材料通知書》之日起5日內補正材料。
逾期不補正,視為撤回申請。但補正材料后,申請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內重新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