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的《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評分表》中初三年級的評分標準執行。
市教育局依據上述要求、標準和考試分值,結合實際,制定了“六安市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評分標準”(見附件2),各地須嚴格執行。
體育考試成績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運動與健康”維度的實證材料,體育考試成績同時計入高中招生錄取總分。
鼓勵各地、各校把體育考試成績與體育課程教學相結合、與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修訂)》相結合、與學生日常鍛煉過程相結合,設立平時成績。但平時成績應在考試成績分值50分以外單列。
四、考試與評分辦法
1、考生準考證由縣區教育局負責印制,考生憑準考證在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除批準的免考或緩考外,考生未參加考試或中途離開考場,無論什么原因均視作自動棄考,考幾項算幾項成績,不考不得分。
2、考生參加每個單項考試均應按順序進行。立定跳遠和擲實心球每人測試3次,以最好成績計算;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1分鐘跳繩、男生引體向上、女生1分鐘仰臥起坐每人限測一次。
3、考試成績經主考簽字后生效,考試成績單一式三份,一份現場公告,一份存檔備查,一份附成績統計表。
4、每個考生三項體育考試原則上應在半日之內完成,如因天氣變化等特殊情況中斷考試,可延長安排在當天完成;如當天不能完成,已考項目無效,考試重新安排進行。
五、考試時間與地點
1、考試時間:4月至5月,具體時間由各縣、區確定。
2、考試地點:考點由各縣、區本著“公平公正、方便學生、利于安全、易于管理”的原則合理設置。考點可集中或分片設置,要盡量避免學生長途赴考。
市屬學校考生按戶籍所在地,由學校統一組織,分別到金安區、裕安區教育局報名參加考試。六安開發區納入金安區參加考試。
六、免考與緩考
根據省教育廳規定,下列情況可以申請免考或緩考。各縣、區教育局對申請免考或緩考的要做到“嚴格標準、嚴肅紀律、嚴格程序”,以防弄虛作假。
1、因肢殘喪失運動能力的考生,可申請免考。申請免考的程序是:由考生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免考緩考申請表》,并詳細注明免考原因,出示醫院(縣級及以上)的有效證明,經家長、班主任簽字和學校批準后,報縣、區教育局審批�?h、區教育局在審批時,必須安排2名以上的專門人員對免考考生進行目測,并由目測人簽字。經審核批準同意免考的學生,免考申請表存入學生檔案,中考體育成績按滿分計入中考總分。
2、因傷、病長期免修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