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資格認定。筆試成績達到120分(含)以上、面試成績12分(含)以上者,根據專業考核總成績全國排序,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確定入圍合格考生名單及認定專業。考核總成績相同情況下,參考考生高中階段課程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情況擇優認定。入圍合格考生名單6月23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和陽光高考平臺公示。
4。錄取。符合錄取條件的入圍合格考生,由我校審核錄取。錄取名單報學校審批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網、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和考生所在中學公示,并報生源地省級招辦(考試院)備案。
5。
復查。經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在入校時攜帶自主招生申請材料(包括證書、專利或論文等)原件,學校將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復核,復核不合格者不予注冊學籍。
優惠政策
自主招生入圍合格考生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錄取分數線,即可按照自主招生認定專業錄取。對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錄取分數線”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上海、浙江按照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一段線)執行。
報考要求
1。入圍合格考生須參加全國統一高考,并按照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的統一安排及我校要求填報自主招生專業志愿。
2。考生高考專業志愿需按照我校認定的專業填報,未按要求填報視為自愿放棄優惠政策。非平行志愿省區,考生須在第一志愿填報我校;平行志愿省區,考生須在平行志愿第一順序填報我校;單獨設立自主招生批次省區,考生須在該批次填報我校。
3。
上海市、浙江自主招生選考科目要求與學校當年同專業(類)選考科目范圍相同。江蘇省考生高考選測科目須達到B+B(含)以上。
4。
體檢標準參照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監督機制
1。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加強監督制約,嚴防權力尋租。
2。加強信息公開,初審合格名單、入圍合格考生名單、錄取名單嚴格實行高校、省市、教育部三級信息公開,學校公示后上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
3。建立和完善監督機制,自主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監督電話:010-82303020。
其他
1。考生本人及推薦單位和個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和程序,認真負責地進行申請和推薦,確保證書、專利、論文等申請材料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相關學生自主招生報名資格,同時將相關情況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規處理。
2。各項工作時間和具體安排可能因工作需要做出調整,請密切關注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通知。
3。我校自主招生報名及測試不收取任何費用。
4。本簡章由北京語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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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10-82303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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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語本科招生網:zsb.blcu.edu.cn
陽光高考平臺:gaokao.chsi.com.cn
E-mail:[email protected]
高考自主招生學校名
時間:2023-09-17 03:0:45高考自主招生是什么意思
時間:2023-09-13 12:0:44還有高考自主招生嗎
時間:2023-09-15 19:0:422019年高考自主招生要多少
時間:2023-09-19 08: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