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招生工作,確保招生錄取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溫州肯恩大學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2020年溫州肯恩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室、考生、家長、新聞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溫州肯恩大學是中國教育部批準設立的一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中美合作大學。學校教學體系按照國家教育部和美國中州高教委標準實施,實行全英文教學。專業課程從美國肯恩大學引進,采用國際原版教材;專業教師均全球招聘。學校致力于培養具備創新和獨立思考能力、通曉國際規則和事務、具有全球視野和競爭力的國際化人才。堅持中外合作辦學的公益性原則,實行非營利性辦學,中美雙方均不從中獲取利潤。
第六條學校全稱和國標代碼:溫州肯恩大學 16405。
第七條浙江省代碼:0168。
第八條辦學性質:中外合作辦學機構。
第九條 頒發證書:
1)溫州肯恩大學本科畢業證書(中國教育部監制);
2)溫州肯恩大學學士學位證書(中國教育部監制);
3)美國肯恩大學學士學位證書(經中國教育部驗證與美國肯恩大學本部文憑完全相同)。
第十條入校新生同時在溫州肯恩大學和美國肯恩大學注冊學籍。本科在讀期間,學生可自主申請美國肯恩大學交換生項目,申請成功后可自費前往美國肯恩大學交換學習1至5個學期(具體詳見《溫州肯恩大學學生赴美國肯恩大學交換學習項目實施辦法》)。
第十一條國際商務專業要求學生大三下學期及夏季學期前往美國肯恩大學交換(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交換項目無法進行,則以學校通知為準)。
第十二條 為幫助新生更快適應全英文教學環境,學校將開展新生英語強化項目(PIEP),要求所有新生參加,該項目不收取任何額外費用(具體時間詳見錄取通知書)。
第十三條 為了更有針對性地為學生提供英語語言課程(ESL系列課程),學校將在新生入學報到后開展英語水平測試,并根據測試結果,在開學后對學生進行分層次的英語語言課程教學。該測試要求所有新生參加。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四條 學校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學校招生政策,并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十五條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六條 學校紀檢室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學校面向全國多個省(市、自治區)招生,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第十八條學校美術類專業招生辦法按照《溫州肯恩大學2020年美術類專業招生簡章》的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學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按照《溫州肯恩大學2020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學校實施全英文教學,錄取新生的外語語種須為英語。普通類專業考生英語單科成績(滿分150分)須達到110分及以上,美術類專業考生英語單科(滿分150分)須達到95分及以上。上海、浙江省“三位一體”考生不受此英語單科成績要求限制。江蘇省考生的英語單科成績(滿分120分)須達到80分及以上。
第二十一條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并根據當地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原則上按照招生計劃的1:1確定調檔比例。對進檔的普通類專業考生按照“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進行專業投檔,專業間不設級差分,以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出現考生投檔成績相同,則參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執行。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按照考生的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至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
第二十二條浙江省、山東省、上海市按新高考錄取政策執行,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三條對于江蘇省考生:選擇歷史作為選測科目之一的考生為文科類考生,選擇物理作為選測科目之一的考生為理科類考生,選測科目二不限;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C,不分具體科目;必測科目成績均須達到合格(或C級及以上等級)。對進檔的考生,按照“先分數后等級”的規則擇優錄取。
第二十四條學校認同并執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二十五條 新生錄取不設男女比例限制,往屆生錄取和應屆生一視同仁。
第二十六條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轉專業政策及入學復查
第二十七條為充分尊重學生的興趣與志向,在新生報到后的第一學期內,學校提供自主選擇、二次確定修讀專業的機會。具體詳詢教務部及各專業所在學院。
第二十八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六章 收費及獎學金
第二十九條 普通類專業學費每學年人民幣65000元/人,美術類專業每學年人民幣68000元/人,學生重修課程或選修課程超出每學期規定學分范圍將產生額外費用。教材、住宿及其它費用另行收取。
第三十條 為鼓勵優秀學生報考,學校設立新生獎學金,詳見《溫州肯恩大學2020年本科新生入學獎學金條例》。此外,為激勵在校生積極參加學習、科研與社會活動,學校還設立了各類專項獎學金,每學年評選一次,具體評定標準及獎金額度詳見學校官網的獎學金政策細則。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由溫州肯恩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二條學校聯系方式:
招生辦公室聯系人:谷老師、吳老師
電話:0577-55870111(轉1) 傳真:0577-55870099
學校紀檢室申訴舉報電話:0577-55870046。
聯系地址:浙江省溫州市甌海區大學路88號溫州肯恩大學招生辦
郵政編碼:325060
學校網址:www.wku.edu.cn
郵箱:admissions@wku.edu.cn
QQ招生咨詢群:231407342
微信公眾平臺:溫州肯恩大學招生辦
溫州大學轉專業政策規定及
時間:2024-07-12 10:0:56浙大城市學院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0:0:47溫州大學本科招生網登錄入
時間:2024-07-12 09:0:18浙大城市學院本科招生網登
時間:2024-07-12 09: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