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高考升學網 > 浙江自主招生 > 正文
第二十一條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我校規(guī)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xù)。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guī)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根據(jù)具體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浙江自主招生大專院校名單2
浙江自主招生學校名
2019浙江大學自主招生簡章
浙江高職單招自主招生
高考志愿專業(yè)選擇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