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選拔流程
1.初審:我校成立專家評審組對合格的報名材料進行評審。初審結果分為“優秀”、“通過”、“不通過”三檔,初審結果將在報名系統內公布并按相關要求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初審結果生效。
2.綜合測試:
1)初審結果“優秀”的考生,我校組織相關專家對考生進行面試,經專家面試合格者擇優給予自主招生優惠政策。
2)初審結果“通過”的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綜合測試。綜合測試分筆試和綜合面試。筆試科目為閱讀與素養、數學與邏輯、物理探究,筆試滿分為200分;綜合面試主要考察學生思想品德、誠實守信、專業素養、學科特長和綜合素質,面試滿分為100分。綜合測試總分=筆試成績+面試成績。
具有特殊創新潛質考生須另行加試創新潛質專場面試,學校組織相關專家對考生提供的創新潛質材料的真實性、作品或成果的貢獻度以及獨立完成情況進行嚴格審核和甄別,一旦發現造假或非考生本人創造發明,立即取消相關學生自主招生報名資格,同時將相關情況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規處理。其面試成績由綜合面試成績和創新專場面試成績按1:1折合,滿分100分。
參加綜合測試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完成確認參加測試,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參加測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測試資格。
參加綜合測試的考生須按要求及時打印準考證,憑準考證、身份證參加綜合測試。
3)測試時間:2017年6月10日-11日。
4)測試地點: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具體時間和地點將在報名系統內網站公告。
考生綜合測試結果將在報名系統內公布。
五、資格認定與錄取政策
1.資格認定:堅持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寧缺毋濫的原則,經浙江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決策,按招生專業大類及考生綜合測試總分擇優確定自主資格考生名單,按考生綜合測試總分給予優惠政策。優惠政策分A、B、C三個等級,詳見下表。(具體錄取辦法將根據教育部最新文件進行調整)。
等級 | 優惠政策 |
A | 達到所在省理科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即錄取 |
B | 達到所在省理科我校(國標碼10335)模擬投檔線下40分以內即錄取 |
C | 達到所在省理科我校(國標碼10335)模擬投檔線下20分以內即錄取 |
備注:1.在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A檔指達到上海市、浙江省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B檔指達到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上20分(含),C檔指達到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上30分(含)。2.對于高考總成績不是750分的省份,不需要折算優惠分值。
自主招生認定結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通過后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公示無異議后認定結果生效。
2.填報志愿:按生源地省級招辦(考試院)的統一安排填報自主招生志愿,并在該志愿中填報“浙江大學”,且填報自主資格認定的專業大類。
3.我校認定的自主生,其高考成績均不得低于所在省份理科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4.對于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資格的江蘇省考生,其高中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等級最低要求為1A1B。
5.錄取:根據入選自主資格考生志愿、高考成績總分、經公示的優惠分值、入選專業大類和學校模擬投檔線決定錄取與否。錄取專業大類將與其學科特長(創新項目方向)相關。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該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由上海市、浙江省招生考試機構確定。
入選自主資格考生填報專業志愿必須與陽光平臺公示的入選專業大類一致,對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的選考科目必須符合我校自主招生專業大類的選考科目要求,若不一致或不符合,造成無法錄取由考生自負。
六、工作時間表
1.網上報名時間:2017年3月22日至4月4日。
2.網上查詢初審結果時間:2017年4月底。
3.網上確認參加綜合測試時間:2017年5月15日-20日。
4.網上打印準考證時間:2017年5月30至6月10日。
5.綜合測試時間:2017年6月10日-11日。具體時間和地點將在報名系統網站公告。
七、其他說明
1.我校自主招生報名及測試不收取任何費用,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申請資助。
2.我校自主招生錄取考生進校后轉專業須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1)其高考分數(不含加分、自主優惠分)高于所在省我校(國標碼10335)理科普通批次提檔線(含)。(在數學、物理、化學、信息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中獲一、二等獎考生可不受此限制)。
2)符合轉入自主招生專業大類對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要求。
八、監督制約機制
1.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學校自主招生工作,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實施,學校自主招生方案、錄取原則、擬入選自主資格名單、優惠分值等均由招生工作小組集體決策。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嚴格監督,堅決杜絕暗箱操作、徇私舞弊、權力尋租的不良行為。
2.自主招生考核過程全程錄像,專家名單和面試順序考前隨機確定。
3.考生初審結果、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和錄取名單均在學校本科招生網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等網站公示,實行信息公開,接受公眾監督。
4.中學應本著高度負責的態度進行審核,申請者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若弄虛作假,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自主生資格;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的,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并上報有關教育主管部門,按相關文件規定處理。
九、如本簡章與教育部最新文件有沖突,以教育部最新文件為準。
十、本招生簡章由浙江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一、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東1A-126浙江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310058
咨詢電話:0571-87951006
傳真號碼:0571-88981979
監督舉報電話:0571-88981497(紀檢部門)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招生網址:http://zdzsc.zju.edu.cn
浙江大學主頁:http://www.zju.edu.cn
浙江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2017年3月22日
浙江自主招生大專院校名單2
時間:2023-09-15 01:0:00浙江自主招生學校名
時間:2023-09-15 12:0:332019浙江大學自主招生簡章
時間:2023-09-20 19:0:04浙江高職單招自主招生
時間:2023-09-16 23: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