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淘汰重污染的黃標車,《廣州市鼓勵提前報廢黃標車獎勵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今天發布,對12類車型按照不同標準進行獎勵,2005年及以后注冊登記的重型載貨車、大型載客車和專項作業車提前報廢將獲得最高獎勵30000元。獎勵政策的實施期限為12月15日至12月31日。
據統計,至2013年底,廣州市尚有黃標車11.1萬輛,占汽車保有量的5.2%。而按照省里的要求,到廣州要全部淘汰黃標車。
根據《方案》,在本市注冊登記的黃標車提前一年及一年以上報廢,或者無使用年限限制的提前報廢,并在規定期間注銷登記,均可以享受獎勵。另外,公務車不在獎勵范圍之內。現有報廢汽車回收網點設立的服務點將受理獎勵申請,車主按要求提交申請資料即可。
其實早在2009年,廣州就曾經出臺過一個鼓勵黃標車提前報廢的補貼辦法,當時的最高獎勵為19600元。不過,因補貼“誘惑”有限,效果并不好。
廣州市環保局副局長章威表示,本次出臺的《方案》參考了上海、深圳等城市的做法,獎勵金額比報廢車輛的收購價格要高,接近二手車回收價格,“從他們實施的情況來看效果還是比較明顯的,我們也希望能夠獲得比較好的效果”。
據悉,廣州將力爭2017年前在全市行政區域內禁行黃標車。
為鼓勵提前報廢黃標車,進一步減少機動車污染,改善我市環境空氣質量,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3〕37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方案(2014—2017年)的通知》(粵府〔2014〕6號)、省政府下達我市的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等有關要求,制定本辦法。
一、黃標車定義
本辦法所稱黃標車是指達不到國Ⅰ標準的汽油車和達不到國Ⅲ標準的柴油車,具體按照市環保局、市公安局、市交委《關于對在用汽車核發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的通告》(穗環〔2012〕139號)有關規定核定。
二、獎勵范圍
本辦法獎勵范圍為提前報廢且符合獎勵條件的黃標車,車輛類型包括:重型、中型、輕型、微型載貨汽車,大型、中型、小型、微型載客汽車,轎車,專項作業車。
三、獎勵條件
(一)報廢車輛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方可享受獎勵:
1.車輛在本市注冊登記,且在本辦法實施之日前已取得本市環保部門核發的黃色環保標志。
2.車輛已按有關規定辦理報廢、注銷登記手續。
3.車輛已使用年限距離《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商務部、發改委、公安部、環境保護部令2012年第12號)規定的使用年限一年及一年以上,或者無使用年限限制。各類車型使用年限見附件1。
車輛已使用年限計算的起始日期和終止日期分別為注冊登記日期和注銷登記日期。
4.車輛在12月15日至12月31日期間注銷登記。
車輛注銷登記日期以《機動車注銷證明》記載的日期為準。
5.車輛所有人為個人、個體工商戶、企業和其他非財政供養單位。
6.車輛為本方案獎勵標準所列車輛類型。
7.車輛已繳清本市年票通行費(未納入年票制范圍車輛除外)。
(二)報廢車輛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享受獎勵:
1.車輛因交通事故等非自然原因導致直接報廢。
2.車輛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
四、獎勵標準
獎勵標準分三個檔次,36個等級,各類車型獎勵標準如下:
各類車型獎勵標準一覽表
車輛類型 | 獎勵標準(元/輛) | ||
2000年及以前 注冊登記 | 2001-2004年 注冊登記 | 2005年及以后 注冊登記 | |
重型載貨車 | 18000 | 24000 | 30000 |
中型載貨車 | 13200 | 17600 | 22000 |
輕型載貨車 | 9000 | 12000 | 15000 |
微型載貨車 | 6000 | 7000 | 8000 |
大型載客車 | 18000 | 24000 | 30000 |
中型載客車 | 10800 | 14400 | 18000 |
小型載客車(不含轎車) | 7200 | 9600 | 12000 |
微型載客車(不含轎車) | 5000 | 6000 | 7000 |
1.35升及以上排量轎車 | 18000 | 19000 | 20000 |
1升(不含)—1.35升(不含)排量轎車 | 10000 | 11000 | 12000 |
1升及以下排量轎車 | 6000 | 7000 | 8000 |
專項作業車 | 18000 | 24000 | 3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