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為確保我市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市教育局成立高中招生制度改革領導小組。
組 長:董保華 市教育局黨委書記、局長
副組長:蘭應忠 市教育局副局長
段如軍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主任
李存升 市教育局調研員
周志華 市教育局副調研員
尹可彥 市教育局副調研員
成 員:何開遠 市教育局辦公室主任
李建國 市教育局招生辦公室主任
繆奇烜 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科長
王家文 市教育局職成教科負責人
張慶利 市教育局計財科科長
楊玉科 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副主任
倪 云 市教育局監察室主任
曹宏斌 市教科所所長
楊國軍 市電教館館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段如軍擔任辦公室主任,繆奇烜擔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制定相關政策與標準,協調相關工作,指導各縣(區)推進高中招生改革工作。
各縣(區)教育局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加強對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領導。各縣(區)教育局局長和各學校校長是初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履行好職責,確保高中招生制度改革順利進行。
(二)明確工作職責。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命題、制卷、閱卷、質量分析由市教研所負責組織。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由市、縣兩級招辦負責組織。綜合素質評價、學籍檔案管理和普通高中錄取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負責組織。
(三)建立公示制度。初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要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方法、程序,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辦法和結果等,由市教育局向社會公示。初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含考查科目)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定向擇優生、保送生和特長生的推薦錄取情況由學校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其中,定向擇優生、保送生和特長生的公示分為過程公示和結果公示兩部分,過程公示就是學校在向上級推薦之前,將推薦人、推薦理由、特長信息、舉報電話等在校內公示一周;結果公示就是學校將定向擇優生、保送生和特長生的錄取情況向社會公示。
(四)建立誠信制度?荚噷W生,參與命題、審題、閱卷、綜合素質評價、監考、招生錄取的有關人員,要簽訂誠信協議并建立誠信檔案;同時學校和教育管理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關人員嚴格履行誠信責任和義務,建立初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誠信機制。
(五)建立監督制度。紀檢、督導、教育行政等有關部門要對初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及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等進行監督,實行領導責任制,同時,對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實行有效的社會監督。保山市教育局監督舉報電話:2225755 。
(六)建立復議制度。學生若對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或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存有異議,可直接向學校提出復議申請,學校必須組織復議,并將復議結果及時向申請人反饋。如學生對復議結果不服,可向當地教育主管部門申訴,市、縣(區)教育主管部門要組織調查,及時處理,切實維護學生合法權益。
(七)嚴肅工作紀律。嚴肅查處弄虛作假、玩忽職守、違紀舞弊事件。對發生此類事件的學校要通報批評,對學校領導、教師和有關人員要按有關規定予以問責,三年內不得晉級、晉職和參加評優、評模,并給予相應的處分;情節特別嚴重的,按有關規定撤銷職務或開除公職,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八)規范管理。全市各級教育部門要按照省教育廳的要求,建立初中學籍網絡管理系統,規范初中學藉管理制度,確保基礎數據完整、準確。并逐步完善小學電子學籍管理系統。初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含考查)成績及其初中綜合素質評價必須真實計入學生檔案和網絡管理系統。網絡管理系統使用省教育廳統一開發的系統。
四、相關規定
(一)關于休學學生的考試與錄取。由于特殊原因辦理休學,而未能正常參加初中學業水平測試的學生,復學后可參加當年的學業水平考試,以當年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加高中招生錄取。凡已參加過學業水平考試,擁有考試成績的學生,除允許參加學校的一次補考外,一律不得再次參考。
(二)關于補考學生成績的應用。補考學生的成績,以第一次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計入招生錄取系統,補考成績只作為發放畢業證的依據。
(三)關于縣(區)戶籍學生的報考?h(區)戶籍的學生原則上只能報考縣域內普通高中計劃生,報考保山一中、中等職業學校和民辦學校的計劃內學生和擇校生不受戶籍限制。
(四)關于市外考生的錄取。按照省教育廳的相關規定,全省范圍內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同等有效。本市戶籍在市外省內參加學業水平考試的學生考試成績,經考試地州與我市的卷面滿分折算后錄入招考系統,參加全市的擇優統招。本市戶籍在省外就讀并考試的學生,需提供由當地招生辦公室出具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方可參加擇校生錄取,外省戶籍在本市就讀的學生只能參加擇校生錄取。
(五)關于少數民族班學生錄取。經批準招收少數民族班的學校,需在招生指標下達前提交當年少數民族招生指標申請,經市教育局核準后可下降分數錄取。
本方案由市教育局高中招生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相關內容與其他文件規定不相符的,以本方案規定為準。方案的實施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將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改革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