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回正住戶口所在地報考的考生,須由就讀學校開具學籍證明,并帶戶口簿到戶口所在的區(市)縣招辦辦理報名手續。
(五)正住戶口在我市的往屆生憑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及學歷證明到戶口所在的區(市)縣招辦辦理報名手續,也可隨就讀學校報名。
(六)往屆生和回城生在報名時須提供生物、地理會考原始成績及等級(A、B、C、D),同時,還應提供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等級),并由學校所在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簽章,計入升學成績。
(七)報名前,考生應向學校交驗下列證件,由學校進行審查:
1.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
2.外地回城生交驗學籍證明;
3.往屆生交驗學歷證明;
4.非本地戶籍考生的申請材料;
(八)各區(市)縣招辦應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在報名時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認真審查,尤其要注意審查考生的戶籍。
(九)各區(市)縣招辦應在報名前,認真培訓報名點工作人員。報名期間,各報名點要張貼報名的有關規定、辦法、手續要求。報名點工作人員要耐心細致地解答考生提出的有關問題,并應組織、指導考生在網上做好報名工作。
四、報名數據的采集、校核、上報
報名結束后,市招考辦將全市報名數據匯總、整理并下發給各區(市)縣招辦。各區(市)縣應組織學校、考生對報名信息進行確認,生成報名號后,于規定時間上報市招考辦。
考生報名號由十二位數組成,左起第一、二位數字為年份代碼,今年統一為“15”;第三、四位數字為地區代碼,成都市統一為“51”;第五、六位數字為區(市)縣代碼;第七位數字為考生報考類別碼,選擇了“參加畢業考試不升入高一級學校”的考生該位數字為“2”,其余考生統一為“1”;第八至十二位數字為考生的報名流水號(從“00001”至“99999”依次連續編排)。考生的報名號用于體育考試、理化實驗操作考試和建檔、錄取等工作環節。
五、其他
(一)中考報名考試費按川發改價格(2012)641號文件60元/生收取,在辦理報名手續時繳納,只畢業不升學的考生不收費。
(二)凡是有填報“只畢業不升學”的考生,請各區(市)縣按要求填造《只畢業不升學考生名冊》,并于報名結束后一周內上報市招考辦,絕不能出現因貧困而不能升學的考生。
(三)目前在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