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河南南陽,家長爆料孩子初三學習不好,學校發來自愿放棄中考的申請,網友質疑學校此舉為提高升學率。25日,南召縣丹霞實驗學校稱,成績差的學生如果放棄中考可報名職業教育等,多幾個選擇。南召縣教育局稱,學校綜合考量,不是為了升學率故意踢掉差生。
不少網友在社交媒體上發表對該事件的看法時表示:“十多年前就這樣了”、“為了升學率,好多農村鄉鎮縣的學校都會這樣”,并稱其為“當地的常規操作”。面對學校的“勸導”,家長多是無奈,明知孩子成績不好,但又不甘心。
通常,學校讓學生簽署的自愿放棄中考申請書有兩種,一種僅聲明放棄參加中考,另一種則會表示申請提前報讀中職院校,并承諾不反悔。甚至有學校老師在中考前介紹學生到中職學校,并收取“人頭費”。
此類做法必然是不可取。每個人生來具有受教育權,無論成績如何,學生參加中考的權利是平等的。學校的升學率不能凌駕于學生的合法權益之上。
是否報名參加中考,應完全由學生自己來做主,其他機構或個人沒有權力剝奪學生自主選擇的權利。
更何況,學生根據自身情況自主選擇中職,與老師不讓其參加中考,本質上是兩碼事。后者只會進一步加深學生和家長對中職的偏見,刺激分流焦慮。
“出現此類問題的關鍵是,地方政府教育部門使用升學率來評價學校的辦學。”大學高考網研究院院長熊丙奇對界面教育表示,“這樣一來,初三班主任就希望那些成績較差的學生不要去參加中考,以此提高普高升學率。”
在熊丙奇看來,升學率意味著把學校和教育分為三六九等,不利于學校的平等發展,不利于辦好各級各類學校。
在升學率的導向之下,就可能出現學校勸學生不要參加中考的問題;加之有些中職學校想完成招生計劃,可能和初中存在招生合作協議,通過提供推薦費完成招生指標。
針對這一問題,早在2010年6月,教育部就發文通知,強調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勸說學生放棄中考和中途退學,或要求學生轉校,或強迫學生報考某類學校。
學生在面臨中考升學之際,也是走到了人生的一個十字路口。在這一關鍵節點,學校、老師給學生提供一些指導、建議和幫助,本是發揮“育人”作用的重要內容。但這類引導只能作為學生的參考,且不能剝奪學生任何正當權利。
現實中,有老師以不參加中考就給畢業證為幌子,直接要求學生不參加中考;有學校以“報名職業教育現在就可以離校去上學”為由,建議學生不參加中考。
類似說辭,看似“為學生著想”,實際上,就是變著花樣減少“差生”參考人數。這其中,有多少是為提高學校升學率考慮,背后是否與一些職業學校的“合作”關系有關,也往往引人質疑。
要明確的是,中考與“報名職校”本不沖突,中考之后學生照樣有選擇的自由。南召縣教育局工作人員“分數不到高中最低錄取線建議報名職業教育”的說法,也是中考之后的選擇,而不應成為中考之前“勸退”考生的理由。
初中階段,正是人生充滿無限可能的時期,學生參加中考,既是行使自身權利的體現,也是為自己的未來開拓更多選擇。對此,學校、老師理應為此提供更多便利,教育部門也應加強監督檢查,切實保障學生參加中考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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