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對于首次購房的人士是有一定的優惠政策,為的也是大家都能居住上自己的房屋。人才新政的出爐更是優惠大學生買房。那么2018年上海大學生買房政策,上海大學生買房落戶優惠政策有哪些?高考升學網整理了以下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No.1《上海居住證轉戶口》政策
內容依據: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人員申辦本市常住戶口辦法》--滬府發〔2012〕12號版
適用對象
擁有上海市居住證,并持證7年、繳納社保滿84個月者;
擁有《中級及以上技能職稱》 或 2倍以上社保;
擁有上海市房產者。
最近連續3年社保高于上海社平工資2倍、或個稅高于同行業中管理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申辦者可不需要職稱。
注:居轉戶跟居住證120分無關,居轉戶只需持居住證滿7年,社保滿84個月,有職稱即可
No.2非滬籍應屆生落戶
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發布《2017年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請本市戶籍評分辦法》評分指標包括:最高學位和學歷、畢業學校、學習成績、外語和計算機水平、用人單位要素分等。今年進滬就業申請戶籍的標準分為72分。
下附詳細的評分標準
(請在下面滑動查看)
2017年標準分為72分
畢業生要素分
基本要素
1.最高學位、學歷
博士、研究生 27分
碩士、研究生 24分
學士、本科生 21分
2.畢業學校
第一類高校及研究生培養單位 15分
(原“985工程”建設高校、在滬原“211工程”建設高校、中科院在滬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養單位)
第二類高校及研究生培養單位 12分
(其它原“211工程”建設高校、中央直屬研究生培養單位、上海各本科高校和研究生培養單位)
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養單位 8分
3.學習成績
按照畢業生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專業(班級)綜合排名對其等級進行評定
一級(成績綜合排名前25%) 8分
二級(成績綜合排名26%-50%) 6分
三級(成績綜合排名51%-75%) 4分
四級(成績綜合排名76%-100%) 2分
4.外語水平
外語水平證書一般應在所在學校或培養單位考點取得
CET-6級證書或成績達到425分(含)以上、專業英語八級 8分
CET-4級證書或成績達到425分(含)以上、專業英語四級 7分
外語類、藝術類、體育類專業外語課程合格 7分
5.計算機水平
畢業研究生 7分
理科類計算機高級水平或免予此項要求的專業 7分
(本科2013年前入學畢業生:數學類、電子信息科學類、電氣信息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本科2013年(含)后入學畢業生:數學類、電子信息類、電氣類、自動化類、計算機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
文科類專業計算機中級或省級二級水平 7分
理科類專業計算機中級或省級二級水平 6分
文科類專業計算機初級或省級一級水平 6分
藝術類、體育類專業相關課程合格 6分
導向要素
1.榮譽稱號
(校級及以上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畢業生”)
經認定的國家級 10分
省(自治區、直轄市)級 5分
學校級(每次1分,不超過2分) 1分
2.學術、文體競賽獲獎
(在全國大學生“挑戰杯”賽、全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全國大學生(研究生)數學建模競賽、中國研究生電子設計競賽、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全國大學生英語競賽、全國大學生“飛思卡爾杯”智能汽車競賽等全國性比賽(含地方賽區,不含專項競賽)獲獎。)
⑴ 上述全國性比賽獎項:
一等獎 10分
二等獎 8分
三等獎 6分
⑵ 上述全國性比賽地方賽區獎項:
一等獎 5分
二等獎 3分
三等獎 1分
(以上獎勵表彰僅限在最高學歷就讀期間獲得;同類獎勵取最高分;榮譽類和競賽類獎勵可以累計加分,最高不超過15分。)
3.科研創新
最高學歷就讀期間參加學校科學研究活動并獲得相應的發明專利 5分
(申請落戶的畢業生應為該專利首次申請時的發明人,且對該項發明創造的實質性特點作出創造性貢獻,不包含該專利首次申請后變更的發明人。)
4.國家就業項目服務期滿
上海高校畢業生參加西部計劃服務期滿 5分
(畢業生按照其畢業當年的評分辦法予以評分,并在此基礎上給予加分)
上海高校畢業生參加“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在校期間應征入伍按相關政策執行。
用人單位要素分
基本要素
用人單位招聘高校畢業生行為符合誠信規范,并與畢業生簽訂勞動或聘用合同期為一年及以上的就業協議,勞動派遣方式除外 5分
導向要素
1.引進重點領域人才
用人單位錄用上海市重點發展領域所需學科(專業) 畢業生 3分
用人單位錄用上海市重點發展領域所需學科中的教育部、上海市、上海市教委重點學科畢業研究生 3分
2.承擔重大項目
用人單位承擔國家和上海經濟社會發展重大項目且錄用的畢業生專業與行業相匹配 3分
用人單位為遠郊地區教育、衛生、農業等社會公益事業單位 3分
(上述用人單位由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進行推薦,并報上海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聯席會議確認后予以公布。)
3.自主創業
在校或休學期間創業,企業經營情況良好 5分
(畢業生須為符合相關要求創業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且為原始發起人(不含股份轉讓、后期補入資金的創業情況),在企業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
說明:畢業生學校及專業加分以學校及專業代碼為準。
No.3《投靠類落戶、遷戶上海》政策
內容依據:1、《外省市戶口遷滬落戶審批》(事項名稱:外省市戶口遷滬落戶審批;代碼:1221)2、《關于本市投靠類戶口遷移若干實施意見》[滬府(2009)70號]
適用對象
夫妻投靠、子女投靠、老人投靠
No.4《人才引進》直接落戶
內容依據:《上海市引進人才申辦本市常住戶口試行辦法》實施細則滬府發〔2010〕28號
適用對象
擁有 高學歷 、高級專業 、高新技術 人才;
就職于 金融重點機構 、貿易重點機構 、航運重點機構 、高新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 人才;
屬于 行業專門人才 , 航運專門人才 、傳統醫學人才 、體育專門人才 ;
還有一些不同引進標準的:投資創業人才、其他緊缺急需、確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No.5創新創業、投資、企業人才落戶政策
創新創業、投資、企業人才落戶政策
內容依據:《關于服務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實施更加開放的國內人才引進政策的實施辦法》實施細則滬人社力發〔2015〕41號
適用對象
創業人才 、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 、風險投資管理運營人才 ;
企業高級管理 和 科技技能人才 ;
企業家 ;
不同的資質條件,依據衡量標準,可相應減少 居轉戶持證年限 和 社保繳納年限 :5 年、3年、2年、直接落戶
No.6留學生落戶上海政策
內容依據:《留學回國人員來滬工作申辦本市常住戶口實施細則》的通知 滬府發[2005]34號
適用對象
獲得 國外大學本科學歷 、學士學位(含)以上 的人員;
在國內獲得大學本科(含)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并到國外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進修一年(含)以上的訪問學者或進修人員;
直接來上海工作、就業;
并需在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做國外學位(歷)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