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措五:調整民語言數學單科限分政策
舉措七:清理和規范高考加分
根據《意見》和《教育部國家民委公安部國家體育總局中國科學技術學會關于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精神,按照堅持正確的育人導向、促進公平公正、體現積極穩妥、有序推進的指導方針,結合新疆實際,新疆進一步清理和規范高考加分。
一是取消全部全國性鼓勵類加分項目。自1月1日起,取消以下全國性鼓勵類加分項目;1月1日之前,在高中階段已經取得以下相關項目獎項的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可在其高考成績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
1、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
2、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者
3、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
4、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
二是保留和完善部分全國性扶持類加分項目。按照教育部規定,繼續保留五項涉及國家安全穩定、政治性和政策性較強的全國性扶持類加分項目。
1、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僅以自治區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核準的名單為準),在其高考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
2、烈士子女(僅以自治區民政廳核準的名單為準),在其高考成績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
3、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
4、回族考生(以地、州、市招生辦公室審核的名單為準),在其高考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
5、凡參加漢語言統考并報漢語言招生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