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近日印發《關于全面深化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教師隊伍建設作出頂層設計。《意見》圍繞全面加強師德師風建設,不斷提升教師專業素質能力,深化教師管理綜合改革,不斷提高教師地位待遇,確保政策舉措落地見效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舉措。
那么,如何更好地提升教師專業素質能力?在切實理順體制機制方面有哪些具體舉措?在提高教師地位待遇方面有哪些具體舉措?近日,教育部負責人就相關問題回答了澎湃新聞等媒體提問。
教育部負責人稱,《意見》要求完善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師范生公費教育政策,履約任教服務期調整為6年。同時,推動一批有基礎的高水平綜合大學成立教師教育學院,設立師范專業,如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等。
值得注意的是,教育部負責人還稱,深化教師管理綜合改革是理順體制機制的前提。要提高教師入職標準,分區域規劃,分類別指導,比如,有條件的地方將普通高中教師學歷提升至研究生。
另外,將建立體現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收入分配機制,高等學校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自主確定收入分配辦法。高等學校教師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轉化獎勵收入,不納入本單位工資總額基數。
支持高水平綜合大學開展教師教育
教育部負責人認為,教師教育是培養教師的關鍵環節,是教師隊伍建設的源頭活水,是先導性、關鍵性、基礎性工作。大力振興教師教育,是提升教師專業素質能力的關鍵。
《意見》中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舉措:一是加大對師范院校支持力度。實施教師教育振興行動計劃,建立以師范院校為主體、高水平非師范院校參與的師范教育體系,推進地方政府、高等學校、中小學“三位一體”協同育人。研究制定師范院校建設標準和師范類專業辦學標準,重點建設一批師范教育基地。鼓勵各地適時提高師范專業生均撥款標準,提升師范教育保障水平。改革招生制度,提高生源質量,鼓勵有志于從教的優秀學生進入師范專業。完善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師范生公費教育政策,履約任教服務期調整為6年。開展師范類專業認證,確保教師培養質量。
二是支持高水平綜合大學開展教師教育。推動一批有基礎的高水平綜合大學成立教師教育學院,設立師范專業。創新教師培養形態,突出教師教育特色,重點培養教育碩士,適度培養教育博士。
三是分類提高教師教育質量。創新教師培養課程、模式等,分類培養高素質專業化的中小學教師、高素質善保教的幼兒園教師、高素質“雙師型”的職教教師、高素質創新型的高校教師。統籌推進國培項目,中小學國培計劃集中支持中西部鄉村教師提升整體素質,教師素質提高計劃重點提升職業院校教師實踐教學技能,高校國培項目注重提升西部青年教師教學能力。服務創新型國家和人才強國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著力打造創新團隊、培養引進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學科領軍人才和青年學術英才。
將教授為本科生上課作為基本制度
教育部負責人稱,教育改革進入深入區和攻堅期,在教師隊伍管理方面還有一些難啃的硬骨頭。深化教師管理綜合改革,是理順體制機制的前提。要抓住問題要害,聚焦管理頑疾,實施破解之策,持之以恒,久久為功。
一是創新和規范中小學教師編制配備。盤活事業編制存量,優化編制結構,向教師隊伍傾斜,采取多種形式增加教師總量,優先保障教育發展需要。有條件的地方出臺公辦幼兒園人員配備規范、特殊教育學校教職工編制標準。加大中小學教職工編制統籌配置和跨區域調整力度,省級統籌、市域調劑、以縣為主,動態調配。
二是優化義務教育教師資源配置。實行義務教育教師“縣管校聘”,深入推進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交流輪崗。實行學區(鄉鎮)內走教制度。逐步擴大特崗計劃實施規模。鼓勵為鄉村學校及教學點培養“一專多能”教師。
三是完善中小學教師準入和招聘制度。完善教師資格考試政策,新入職教師必須取得教師資格。提高入職標準,分區域規劃,分類別指導,逐步將幼兒園教師學歷提升至專科,小學教師學歷提升至師范專業專科和非師范專業本科,初中教師學歷提升至本科,有條件的地方將普通高中教師學歷提升至研究生。
四是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和考核評價制度改革。適當提高中小學中級、高級教師崗位比例。推行中小學校長職級制改革。進一步完善職稱評價標準,堅持德才兼備、全面考核,突出教育教學實績。
五是健全職業院校教師管理制度。有條件的地方研究制定中等職業學校人員配備規范。完善職業院校教師資格標準,探索將行業企業從業經歷作為認定教育教學能力,取得專業課教師資格的必要條件。支持職業院校吸引具有創新實踐經驗的企業家、高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兼職任教。“雙師型”教師考核評價要充分體現技能水平和專業教學能力。
六是深化高等學校教師人事制度改革。積極探索實行高等學校人員總量管理。嚴把高等學校教師選聘入口關,實行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雙重考察。推動高等學校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將評審權直接下放至高等學校。深入推進高等學校教師考核評價制度改革,突出教育教學業績和師德考核,將教授為本科生上課作為基本制度。
推進高等學校教師薪酬制度改革
《意見》強調不斷提高地位待遇,讓教師有更多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教師才會有更多的榮譽感、責任感,才能真正成為讓人羨慕的職業。
一是明確教師的特別重要地位。突顯教師職業的公共屬性,強化教師承擔的國家使命和公共教育服務的職責,確立公辦中小學教師作為國家公職人員特殊的法律地位,明確中小學教師的權利和義務,強化保障和管理。各級黨委和政府切實負起中小學教師保障責任,提升教師的政治地位、社會地位、職業地位。
二是完善中小學教師待遇保障機制。健全中小學教師工資長效聯動機制,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統籌考慮當地公務員實際收入水平,確保中小學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完善學校收入分配激勵機制,有效體現教師工作量和工作績效,績效工資分配向班主任和特殊教育教師傾斜。
三是大力提升鄉村教師待遇。認真落實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等政策;全面落實集中連片特困地區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依據學校艱苦邊遠程度實行差別化補助,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提高補助標準,努力惠及更多鄉村教師。加強鄉村教師周轉宿舍建設,按規定將符合條件的教師納入當地住房保障范圍,讓鄉村教師住有所居。幫助鄉村青年教師解決困難,關心鄉村青年教師工作生活,鞏固鄉村青年教師隊伍。
四是維護民辦學校教師權益。完善學校、個人、政府合理分擔的民辦學校教師社會保障機制,民辦學校應與教師依法簽訂合同,按時足額支付工資,保障其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權益,并為教師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五是推進高等學校教師薪酬制度改革。建立體現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收入分配機制,高等學校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自主確定收入分配辦法。高等學校教師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轉化獎勵收入,不納入本單位工資總額基數。
六是提升教師社會地位。加大教師表彰力度。大力宣傳教師中的“時代楷模”和“最美教師”。開展國家級教學名師、國家級教學成果獎評選表彰。做好特級教師評選。做好鄉村學校從教30年教師榮譽證書頒發工作。各地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因地制宜,開展多種形式的教師表彰獎勵活動,并落實相關優待政策。鼓勵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民間組織對教師出資獎勵。建設現代學校制度,突出教師主體地位。維護教師職業尊嚴和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