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應屆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高等學校,各區教育局,各有關委、局、控股(集團)公司: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中等職業學校(含中專、職校和技校,以下簡稱“三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以下簡稱“三校生”)招生工作要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推進分類考試和招生制度改革,促進職業教育發展,探索注重考查職業技能的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培養更多適應社會需要的高等技術應用型人才,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19〕43號)中報名條件的三校生均可報名,其中納入入學當年中職校招生計劃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三校生僅可參加專科層次錄取。
(二)符合《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有關高校保送錄取世界技能大賽獲獎選手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3號)文件規定,在世界技能組織主辦的“世界技能大賽”中獲獎且符合本市高考報名條件的三校生可向招生院校提出高職或本科專業保送申請。
(三)已報名參加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或參加2020年部分普通高校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并被錄取的三校生,不得再參加本次考試招生。
二、招收三校生的高校、專業和招生計劃
本市共有33所高校參加2020年三校生招生(具體招生高校名單詳見附件1),未列入名單的高校不得招生。開展中高職教育貫通培養模式試點、中等職業教育—應用本科專業貫通培養模式試點的相關高校在招生中須安排三校生招生計劃。各招生院校的招生專業必須是經市教委審批同意或備案的專業。
三、志愿填報
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印發的《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應屆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招生工作實施辦法》操作。
符合保送條件的考生也須填報志愿。
四、考生體檢
三校生體檢工作由考生所在學校聯系所在區體檢站并組織實施。新生入校后,根據有關規定,由高校予以復查。
五、招生章程
各有關高校應在規定時間內向市教委報送2020年三校生招生章程核準備案表正副表(見附件2、3)。市教委4月底完成章程核準備案工作。
六、加分政策
1.高中階段從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集地區轉學到本市的少數民族考生 加3分
2.歸僑及其子女 加3分
3.華僑子女 加3分
4.臺灣省籍青年 加3分
5.烈士子女 加12分
以上加分項目均不累計。
七、考試與錄取
三校生統一文化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5月30日(星期六) 9:00—11:30 語文
14:00—15:40 數學
5月31日(星期日) 9:00—10:40 外語
各招生院校職業技能測試時間、科目及內容見各校公布的招生章程。
針對申請保送的考生,高校須對申請考生進行資格審核,并根據學校選拔要求組織相關綜合考核,免于技能考核。對申請攻讀本科專業的中職畢業生,高校須增加文化課考核,確保學生具備接受高等教育的基本文化要求。
各招生院校和各考點須強化疫情防控措施,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實做好人員排查、考試評卷場所安排、衛生消毒等工作,確保相關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的安全,并制定考試期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做好應對準備,及時有效防范疫情傳播。
錄取工作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印發的《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應屆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招生工作實施辦法》操作。
八、考試招生紀律
對報名、考試、錄取等招生各環節出現違法違規行為的,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以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依法依規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對公職人員違規違紀的,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