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在官網發布調整工傷職工和供養親屬待遇的通知:從1月1日起調整提高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供養親屬撫恤金標準。其中,一級傷殘津貼每人每月增加210元。
根據省政府相關規定,今年工傷職工和供養親屬的長期待遇,繼續與職工基本養老金待遇同步調整。已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的工傷職工及供養親屬,調待費用由各州、市統籌地區工傷保險基金承擔;未參加工傷保險統籌管理的,依照相關政策法規由用人單位承擔調待費用。
通知明確,領取長期待遇的工傷職工經復查鑒定傷殘等級發生變化的,如新計發的長期待遇標準低于本人已按月實際領取的傷殘津貼或生活護理費標準,繼續按原待遇標準發放。今后以新鑒定的傷殘等級標準給予待遇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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