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1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我校師生員工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師生健康的事件。為預防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特制定本預案:
一、健全領導機構,明確各自職責
學校校長為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的第一責任人,學校成立以校長徐玉蘭為組長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副組長為孟菊根,組員是沈利君、龔秋月、余金輝、周瑞。
組長徐玉蘭職責:負責召集領導小組會議,部署安排并領導協調處理落實本預案所有相關工作。負責指揮現場搶救、處置,向上級相關部門匯報、報警,接待上級來人及應對新聞媒體。
副組長孟菊根職責:分工負責協調相關部門落實學校安全應急預案,處理突發安全事故,完成事故處理的各項任務。協助組織、指揮現場搶救、處置、報警,負責處理好事件全過程的相關文字及圖片資料。
組員職責:具體負責學校各年級、各部門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事宜,并保證領導小組指令的暢通。高效有序做好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落實、檢查、處理等,把安全事故的危害和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具體落實到個人為:
周瑞:協助做好在醫院接受治療師生的服務工作。
余金輝:負責安排好其他學生,接待學生家長及其他到場群眾,維持現場秩序。
龔秋月:協助組織現場搶救、文字材料處理等工作。
沈利君:負責聯系搶救車輛、器具,安排運送患病師生到醫院救治,并做好相關服務工作。
二、學校建立傳染病疫情報告的監測網絡,指定專門的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人(以下簡稱學校疫情報告人)。
學校疫情報告人為董銅鈴。疫情報告人必須有強烈的責任心,具有一定的傳染病防控相關知識。
學校傳染病疫情監測報告網絡的組成:校領導、疫情報告人、班主任組成的疫情監測報告網絡。
學校疫情報告人職責:
1、在校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單位傳染病疫情和疑似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工作;
2、協助本單位建立、健全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發現及報告相關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每天對全校學生的出勤、健康情況進行巡查;
4、負責指導全校學生的晨檢工作。
三、重大傳染病疫情、重大食物中毒、其他嚴重影響師生健康的事件的情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重大傳染病疫情:
1、發生鼠疫、肺炭疽和霍亂暴發;
2、動物間鼠疫、布氏菌病和炭疽等流行;
3、乙類、丙類傳染性疾病暴發或多例死亡;
4、發生罕見或已消滅的傳染病;
5、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或其他新發傳染病的疑似病倒;
6、可能造成嚴重影響師生健康和學校穩定的傳染病疫情,以及上級衛生行政部門臨時規定的疫情。
(二)、重大食物中毒是指中毒人數超過30人或出現死亡1例以上的飲用水、食物中毒事件。
(三)、其他嚴重影響師生健康的事件包括:
1、有毒、有害化學品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體急性中毒事件;
2、有潛在威脅的傳染病動物宿主,媒介生物發生異常;
3、醫源性感染暴發;
4、藥品引起的群體性反應或死亡事件;
5、預防接種引起的群體性反應或死亡事件;
6、嚴重威脅或危害師生健康的水、環境食品污染和放射性、有毒、有害化學性物質丟失、泄露事件;
7、發生生物、化學、核輻射等恐怖襲擊事件;
8、上級衛生行政部門臨時規定的其他重大公共衛生事件。
四、學校傳染病疫情監測、報告的內容、程序及時限
學校建立由教師、到學校疫情報告人、到學校領導的傳染病疫情發現、信息登記與報告制度。
學校傳染病疫情常規監測
學校建立學生晨檢、因病缺勤病因追查與登記制度。晨檢應在學校疫情報告人的指導下進行,由班主任對早晨到校的每個學生進行觀察、詢問,了解學生出勤、健康狀況。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癥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以及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告知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要進行進一步排查,將學生因病缺勤、傳染病早期癥狀、疑似傳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結果登記專用登記冊上,以確保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早報告。
1、報告內容及時限
(1)在同一班級,1天內有2例或者連續2天內有多個學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癥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飲水史時,第一發現者應立即報告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2)當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立即報出相關信息。
(3)個別學生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熱、呼吸急促或劇烈嘔吐、腹瀉等癥狀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4)學校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2、報告方式
當出現符合本工作方案規定的報告情況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以網絡向教委報告,同時向保健站報告。
五、監測與報告
1、各部門要建立和完善突發事件監測與預警系統,及時發現潛在的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
2、發現疫情要立即報告給校長,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瞞報、緩報、漏報突發事件。對違反規定的部門和個人,要嚴格疫情報告責任追究制度,依法查處,追究責任。
3、傳染病暴發、流行時,學校要立即采取有力措施,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對傳染病人和疑似傳染病病人,要采取嚴格的隔離,并立即與醫療部門聯系到指定醫院治療。要加強對重點部位、重點人群、重點環節的預防控制,切斷傳播途徑,防止疫情擴散。
4、疫情報告流程:班主任→保健教師→校長→衛生防病中心。
六、學校全面負責全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工作
1、各職能部門都要高度重視衛生工作,強化衛生管理,明確責任,完善各項制度,防止各類傳染病傳播等突發事件的發生。
2、加強宣傳教育。德育組,要充分利用廣播、校園網、板報、櫥窗等校內各種宣傳手段,宣傳《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以及預防和控制傳染病知識和健康知識,培養師生良好的健康意識和衛生習慣,提高自我防護能力。
3、認真做好室內外的環境衛生。
4、加強醫務室建設,積極發揮校醫室的功能作用。
5、總務處要加強食堂衛生管理,對食堂工作人員嚴格要求,規范操作,加強餐具的消毒工作,加強飲用水的衛生管理。
6、相應部門要按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要求,做好應急設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等物質儲備。
(二)、指揮與組織
1、突發事件發生后,應急預案的啟動立即報教委批準。應急預案啟動前,學校根據突發事件的實際情況,做好應急處理準備,并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
2、突發事件發生后,學校按照上級政府的統一指揮,認真做好我校的應急處理工作,積極支持、配合其他部門和單位的應急處理工作。
七、責任追究
任何部門和個人違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的規定,依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追究其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2
為了提高學校預防和控制突發安全事件的處置能力和水平,指導和規范各類突發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減輕或者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學校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1.普及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2.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不在校園內蔓延。
二、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護意識和校園公共衛生水平,加強日常監測,發現病例及時采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與落實學校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證發現、報告、隔離、治療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三、組織管理
1.根據縣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門的突發安全事件防治應急預案制訂本校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防治責任制,檢查、督促學校各部門各項突發事件防治措施落實情況。
3.廣泛深入地開展突發安全事件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突發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科學防病能力。
4.建立學生缺課登記制度和傳染病流行期間的體檢制度,及時掌握師生的身體狀況,發現突發安全事件早期表現的師生,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5.開展校園環境整治和愛國衛生運動,加強后勤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改善辦學條件,保證學校教室、廁所及其他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
6.確保學生喝上安全飲用水,吃上放心飯菜。
7.及時向疾病預防控制部門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匯報學校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情況,并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做好對病人和密切接觸者的隔離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發事件預防
(一)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學校衛生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學校應經常對食堂、教學環境與生活區環境進行自查,盡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二)切實改善學校衛生基礎設施和條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強化學校衛生規范化管理。
1.加強學校生活飲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傳播。
2.加強廁所衛生管理,做好糞便的無害化處理,防止污染環境和水源。
3.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重點搞好教室和宿舍的環境衛生,為學生提供一個安全衛生的學習和生活環境。
4.學校應當依法加強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等有毒有害物質的加工、運輸、存儲、使用、處理等環節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誤引起突發事件。
(四)加強健康教育,提高師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落實好健康教育課,普及公共衛生知識,引導學生樹立良好的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和生活方式。
2.結合新冠肺炎的預防,通過黑板報、宣傳櫥窗、廣播以及校園網等宣傳途徑,大力宣傳、普及防治突發事件相關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公共衛生意識和防治突發事件的能力。
3.進行食品衛生知識和預防食物中毒的專題教育,增強學生識別腐敗變質食品、“三無”產品、劣質食品的能力,教育學生不買街頭無照、無證商販出售的各類食品。
4.督促和組織師生加強體育鍛煉,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提倡合理營養,增強體質。
五、突發事件監測和報告
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內容包括:重大傳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學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種事故及嚴重異常反應,以及其它重大疑難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發事件監測
1.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系統。在學校建立考勤監測制度,指定專人對師生員工中的缺勤者進行逐一登記,查明缺勤原因。對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醫進行登記匯總并進行追蹤觀察,分析其發展趨勢,必要時采取進一步的措施。
2.重視信息的收集。要與區疾病預防與控制中心建立聯系,收集本地及周圍地區的公共衛生事件的情報,密切關注其動態變化,以便做好預防工作。
(二)突發事件報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逐級報告制度,并確保監測和預警系統的正常運行,及時發現潛在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突發事件期間,學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并開通疫情監控聯系電話。
2.嚴格執行學校重大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程序。在傳染病暴發、流行期間,對疫情實行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學校應嚴格按程序逐級報告,確保信息暢通。
出現集體性食物中毒、甲類傳染病病例、乙類傳染病爆發、醫院感染爆發及其他突發衛生事件時,醫務室及學校有關部門應立即向本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報告,并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在2小時之內向所在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同時向上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3.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4.建立突發事件舉報制度。任何部門和個人有權向學校報告突發事件隱患,有權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舉報有關部門不履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規定的職責的情況。
六、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
根據《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將突發事件的等級分為一般突發事件、重大突發事件和特大突發事件。根據突發事件的不同級次分類,結合學校的特點,在必要時啟動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
以下分級標準根據《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中的標準界定。
(一)傳染病
1.一般突發事件
所在地區發生屬于一般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三級應急響應。
①啟動報告和零報告制度,學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加強系統內的疫情通報。
②學校做好進入應急狀態的準備,落實各項防治措施。
③學校內如尚無疫情發生,可保持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對集體活動進行控制。
④傳染病流行時加強對發熱病人的追蹤管理;呼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教室、圖書館、食堂等公共場所必須加強通風換氣,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對廁所、糞便、食堂及飲用水應加強消毒,并加強除“四害”工作。
⑤嚴格執行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2.重大突發事件
所在地區發生屬于重大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二級應急響應。除對接觸者實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級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開展針對性的健康教育,印發宣傳資料,在校園張貼宣傳標語宣傳畫,提高師生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和防護能力,外出和進入公共場所要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②對全體師生每日定時測量體溫,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上報。
③對重大傳染病的密切接觸者,學校要配合衛生部門做好隔離、醫學觀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加大進出校門的管理力度,嚴格控制校外人員進入校園。
⑤學校根據情況,及時向師生員工通報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
3.特大突發事件
所在地區發生屬于特大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一級應急響應。在二、三級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實行封閉式校園管理,住校學生不得離開學校,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
②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員的流動情況,教職工外出必須向所在部門請假。外出學生和去疫區的人員返校后,必須隔離進行醫學觀察。對缺勤者要逐一登記,及時查明缺勤原因。發現異常者勸其及時就醫或在家醫學觀察,暫停上學或上班。
③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動。學校不組織師生參加各類大型集體活動,調整大型會議時間;學校不安排教師外出參加教研和學術活動;學生的社會實踐、社區服務等活動暫緩進行。
④對教室、實驗室、圖書館、廁所等場地使用期間每日進行消毒,通風換氣。
⑤學校每日公布校園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
4.校內疫情
校內若出現重大傳染病疫情,應在衛生部門的指導下,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同時要根據實際情況,適時開展以下工作:
①要根據出現傳染病的種類和病人的活動范圍,相應調整教學方式。出現一例新冠肺炎、禽流感、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對該班級調整教學方式,暫時避免集中上課;出現一例上述的臨床診斷病例或兩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學校在報請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可對該班級和相關班級實行停課;如出現兩例及以上上述的臨床診斷病例及校內續發病例,可視情況擴大停課范圍。若需全校停課,須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批準。
②采取停課措施的班級或學校,合理調整教學計劃、課程安排和教學形式,采用電話咨詢與指導、學生自學等方式進行學習。做到教師輔導不停,學生自學不停。如學校停課放假,學校領導和教師(非密切接觸者)要堅守崗位,加強與學生和家長的聯系。
③尊重和滿足師生的知情權,主動、及時、準確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正確的引導,消除不必要的恐懼心理和緊張情緒,維護校園穩定。
(二)食物中毒
及時掌握學生健康狀況,一旦發生校內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時,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應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動,并在第一時間報告當地衛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門;
2.立即將發病師生送往醫院,并協助醫療機構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待確認后交予衛生、疾控部門處理;
4.積極配合衛生、公安部門進行調查,并按其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落實衛生部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處理善后事宜,維持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6.配合衛生部門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整改意見,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三)預防接種嚴重反應或事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發事件。
1.迅速報告衛生部門、教育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請求派遣專業人員進校,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時將受害師生送醫院接受救治。
3.盡快采取各項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態的發展。
4.總結經驗教訓,查漏補缺,杜絕隱患。必要時對事故和損害的責任人追究責任。
七、保障措施
(一)組織機構保障
學校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各級各類學校應按《學校衛生工作條例》要求設立衛生室,具體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日常預防與控制工作。
(二)人力資源保障
學校按《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的要求配齊衛生技術人員。衛生技術人員應具備高度的工作責任感,定期接受衛生部門組織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演練,熟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與控制知識,具有處理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
(三)財力和物資保障
學校安排必要的經費預算,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資金保障和物資儲備。
八、善后與恢復工作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完成后,工作重點應馬上轉向善后與恢復行動,爭取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學校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
1.會同有關部門對所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調查,并根據調查結果,對導致事件發生的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依法追究責任。
2.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性質及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應認真做好或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受害人員的善后工作。
3.對突發事件反映出的相關問題、存在的衛生隱患問題及有關部門提出的意見進行整改。加強經常性的宣傳教育,防止突發事件的發生。
4.盡快恢復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對因傳染病流行而致暫時集體停課的,必須對教室、閱覽室、食堂、廁所等場所進行徹底清掃消毒后,方能復課;因傳染病暫時停學的學生,必須在恢復健康,并經有關衛生部門確定沒有傳染性后方可復學;因水源污染造成傳染病流行的學校,其水源必須經衛生部門檢測合格后,方可重新啟用。
九、責任追究
學校有關部門對所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調查,并根據調查結果,對導致事件發生的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依法追究責任。對在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大學新生開學活動策
時間:2023-11-21 08:0:39小學生勞動實踐活動描述簡
時間:2023-09-20 03:0:15學校夏季運動會的活動描述
時間:2023-09-15 02:0:27學校社團活動描述簡短一句
時間:2023-09-20 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