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扎實打好三大攻堅戰,重點任務取得積極進展。制定并有序實施三大攻堅戰三年行動方案。穩步推進結構性去杠桿,穩妥處置金融領域風險,防控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改革完善房地產市場調控機制。深入推進精準脫貧,加強扶貧力量,加大資金投入,強化社會幫扶,貧困地區自我發展能力穩步提高。全面開展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優化能源和運輸結構。穩妥推進北方地區“煤改氣”“煤改電”。全面建立河長制、湖長制。化肥農藥使用量實現雙下降。加強生態環保督察執法。積極應對氣候變化。
全國兩會提案:關于養老金上調 |
全國兩會提案:關于減稅降費 |
全國兩會關提案:于房產稅 |
全國兩會提案:關于退休漲工資 |
全國兩會提案:關于國企下崗職工 |
全國兩會提案:關于鄉村醫生 |
全國兩會提案:關于教師工資 |
全國兩會提案:關于房價 |
全國兩會提案:關于退役軍人士兵 |
全國兩會提案:關于教育話題 |
全國兩會提案:關于降低社保費率 |
全國兩會提案:關于社會撫養費 |
三是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體經濟活力不斷釋放。加大“破、立、降”力度。推進鋼鐵、煤炭行業市場化去產能。實施穩投資舉措,制造業投資、民間投資增速明顯回升。出臺促進居民消費政策。全面推進“互聯網+”,運用新技術新模式改造傳統產業。深入推進簡政減稅減費。取消一批行政許可事項,“證照分離”改革在全國推開,企業開辦時間大幅壓縮,工業生產許可證種類壓減三分之一以上。“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面實施。清理規范各類涉企收費,推動降低用電、用網和物流等成本。深化“互聯網+政務服務”,各地探索推廣一批有特色的改革舉措,企業和群眾辦事便利度不斷提高。
四是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創新能力和效率進一步提升。大力優化創新生態,調動各類創新主體積極性。深化科技管理體制改革,推進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加強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科技創新中心等建設。強化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將提高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政策擴大至所有企業。制定支持雙創深入發展的政策措施。技術合同成交額增長30%以上。
五是加大改革開放力度,發展動力繼續增強。深化國資國企改革,國有企業優化重組、提質增效取得新進展。針對民營企業發展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千方百計幫助解憂紓困。推進財稅體制改革,預算績效管理改革全面啟動。改革金融監管體制,完善利率、匯率市場化形成機制。農業農村、社會事業、生態環保等領域改革不斷深化。推出對外開放一系列重大舉措。共建“一帶一路”引領效應持續釋放,同沿線國家的合作機制不斷健全,經貿合作和人文交流加快推進。出臺穩外貿政策,貨物通關時間壓縮一半以上。下調部分商品進口關稅,關稅總水平由9.8%降至7.5%。新設一批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復制推廣自貿試驗區改革經驗。大幅壓縮外資準入負面清單,擴大金融、汽車等行業開放,一批重大外資項目落地,新設外資企業增長近70%。
六是統籌城鄉區域發展,良性互動格局加快形成。鄉村振興戰略有力實施,糧食總產量保持在1.3萬億斤以上。新型城鎮化扎實推進,近1400萬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落戶。推進西部開發、東北振興、中部崛起、東部率先發展,出臺一批改革創新舉措。京津冀協同發展取得明顯進展,長江經濟帶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格局不斷鞏固。粵港澳大灣區規劃建設邁出實質性步伐,港珠澳大橋建成通車。加大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改革發展支持力度。新增高速鐵路運營里程4100公里,新建改建高速公路6000多公里、農村公路30多萬公里。城鄉區域發展協調性持續增強。
七是堅持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眾。針對外部環境變化給就業帶來的影響,及時出臺穩就業舉措。大力推動義務教育教師工資待遇政策落實,加強鄉村小規模學校和鄉鎮寄宿制學校建設。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從每月70元提高到88元。繼續提高優撫、低保等標準,殘疾人“兩項補貼”惠及所有符合條件人員。加強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工作,維護退役軍人合法權益。深化醫療、醫保、醫藥聯動改革。穩步推進分級診療。提高居民基本醫保補助標準和大病保險報銷比例。加快新藥審評審批改革,17種抗癌藥大幅降價并納入國家醫保目錄。加快推進文化惠民工程,持續加強基層公共文化服務。全民健身蓬勃開展,體育健兒在國際大賽上再創佳績。
八是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和治理創新,保持社會和諧穩定。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法律議案18件,制定修訂行政法規37部。改革調整政府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深入開展國務院大督查,推動改革發展政策和部署落實。發揮審計監督作用。改革完善城鄉基層治理。創新信訪工作方式。改革和加強應急管理,及時有效應對重大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總量和重特大事故數量繼續下降。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嚴厲查處長春長生公司等問題疫苗案件。健全國家安全體系。強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依法打擊各類違法犯罪,平安中國建設取得新進展。
認真貫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