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轉移是指在對于參保人員跨統籌區域流動就業的,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這一過程。社保轉移需要走三個流程,參保人只要申請即可,剩下的工作將由兩地社保部門進行對接轉移。
一、流程
1.先在轉出地社保中心開具“社保繳費憑證”;
2.后在轉入地辦理社保開戶并繳納社保;
3.再在轉入地填寫:“社保轉移申請”;最后將憑證和申請一并交到轉入地社保中心審核。如果沒有問題。估計在1-3月內將你的社保轉到轉入地。
二、手續
1、公司為員工繳納社保,使用的是公司自己的社保登記號。停繳后應由公司統一為員工辦理社保轉移手續;
2、社保是全國聯網的,輸入你的身份證號即可查詢;
3、如果公司方面有困難,它也必須到社保中心打印社保轉移單,再由你交新工作單位,由新工作單位辦理續繳;
4、如果你留在原單位,原單位不為員工繳納社保是違法的;
5、如果你辭職回老家,在未找到新工作之前,持原存檔社保中心的商調函和社保轉移單等有關資料,到戶口所在地社保中心先辦理自費存檔(每年120元),再辦理自費繳納社保費用,延續工齡;
6、特別提示:你的人事檔案如果不轉往戶口所在地社保中心,是無法辦理社保轉移的。因為要先存檔,然后才能辦理社保相關事宜。社保繳納不要斷檔,只有連續繳納符合年限要求,才能具備將來領取養老金的條件。
三、資料
如果轉出的話,需要用人單位社保經辦人攜帶《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減少表》一式兩份、《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跨省轉出申請》一式三份、醫療保險的五險合一企業版報盤文件、參保人員身份證復印件、《繳費人員參加失業保險基本情況表》或《失業保險增加表》。
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的手續在社保業務上稱之為“轉出”。轉出是最常見的社保變更手續。簡而言之,轉出是指職工因各種原因離開用人單位后,由用人單位及時向參保所在地區(縣)社保經辦機構申報,為其辦理在本單位停止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