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養老金退休金上漲是長輩們最關心的事情之一,畢竟關系到晚年的生活質量。那么,2018養老金調整方案是怎么樣的呢,2018-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有哪些?高考升學網整理以下相關內容,讓我們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各市、縣、洋浦經濟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勞動保障)局、財政局,省社會保險事業局: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2018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8〕18號)要求,決定從2018年1月1日起,調整我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以下簡稱退休(職)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將有關事項通知下:
一、定額調整
2017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并已核定基本養老金的退休(職)人員,從2018年1月1日起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基本養老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4元退職生活費。
二、掛鉤調整
退休(職)人員按照本人月基本養老金(退職生活費)1.7%的比例,增加基本養老金(退職生活費)。此外,退休(職)人員每繳費1年(含視同繳費的實際工作年限,不含按從事特殊工種規定折算的工齡,繳費不滿1年算1年)再按每月1.5元的標準,增加基本養老金(退職生活費)。
三、傾斜調整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至79周歲的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5元;80周歲以上的(含80周歲)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5元。
四、資金渠道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各級財政根據缺口情況予以補助;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一、從2018年1月1日起,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由每人每月14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60元。
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省財政和市、縣財政分擔,其中,中央財政每人每月補助70元;其余部分省財政和海口市、三亞市、洋浦經濟開發區財政按4:6的比例分擔,省財政和其他市、縣財政按6:4的比例分擔。
二、此次增加的基礎養老金金額,不得沖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礎養老金。
同時鼓勵有條件的市縣在此基礎上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
各市縣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要完善經辦流程,細化發放手續,確保提高后的基礎養老金于2018年3月底前按時足額發放,將這一重要惠民政策落實到位。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距規定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逐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
距規定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死亡的,從次月起停止支付其養老金。
有條件的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探索建立喪葬補助金制度。
退休后養老金如何領取?
1、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地的,當地領取。這點很容易理解,就是在戶口所在地交養老保險的,就在戶口所在地領養老金。
2、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地的,在累計繳費滿10年的地區領取。即不是在戶口所在地交的養老保險,那么就在繳了養老保險10年以上的地方領養老保險金。
3、不在戶籍地,且繳費不滿10年的,轉回上一繳滿年限地領取。即你在N個城市工作過,退休前所在地繳納養老保險未滿10年,那就回到你上一個繳滿10年養老保險的城市領養老金。
4、如果你在所有待過的城市繳納養老保險的年限都不滿10年,那就回戶口所在地領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