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后臺經常有人問保保,跨省換工作后,社保怎么辦?如何轉移。給人回復,手續不可謂不復雜!一發就是一大段話,養老、醫療、失業手續還不一樣。以前的就業人員跨地區就業后,社保轉移接續特別的繁瑣,經常要兩個城市跑上幾趟,不過,這下好了,為解決這一問題,人社部征求意見稿優化了相關辦事流程,社保轉移也將簡化。個人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原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將其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進行封存,個人賬戶按規定計息。那么山東地區社保轉移手續和流程如何規定的呢?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山東社保轉移的一些新政策,可供參考!
45個工作日辦完 對于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轉移養老保險關系需要走三個流程,新參保地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并向原參保地發出同意接受函??原參保地辦理轉移手續??新參保地接受轉移手續和資金,三個流程走完之后即可辦妥轉移接續手續,政策規定每個流程最多15個工作日,也就是說對于參保者來說,最多45個工作日就可以將全部手續辦完。
參保人只要申請即可,剩下的工作將由兩地社保部門進行對接轉移。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后,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后,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并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明確,資金轉移中,個人賬戶儲存額全部轉移。而統籌基金(即單位繳費)實行部分轉移,即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