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
1、在各省級招辦投放的考生電子檔案范圍內,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2、考生文化考試成績必須達到生源所在省級招辦劃定的藝術類專業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此外,還需達到我校劃定的英語單科成績分數線:繪畫專業為65分,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專業為70分。如個別省份英語滿分不為150分,則按照比例折算。
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組織統一專業考試的,考生必須參加省統考;省統考成績和我校專業測試成績均合格者,方能按我校錄取規則參加錄取。
3、文化分數未達到生源所在省級招辦劃定的藝術類專業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或未達到我校英語分數單科成績要求,或省統考專業成績不合格,或我校專業測試成績不合格,或沒有填報南開大學志愿者,均不予錄取。
4、文化考試成績和專業考試(包括省統考和南開大學美術類專業考試)成績均合格的考生,按考生專業成績占錄取分數的60%、文化課成績(附加分數不計入總分)占錄取分數的40%計算綜合分數,綜合分數為最終錄取依據。
5、考生可在不同考點報考繪畫、環境設計和視覺傳達設計三個專業,如果三個專業成績有兩個或三個達到我校專業成績合格線,則考生只能選擇其中一個。考生也可在不同考點報考我校同一專業,多次考試,取最高成績作為考生的專業成績。
6、政治思想品德與體檢按戶口所在地招生委員會有關規定辦理。
公示
我校確認的美術類錄取人選須由省級招生辦公室在本省相關媒體公示,我校也將通過南開大學本科招生網公示。
監督機制與違規處理
1、我校將嚴格選拔程序,加強過程管理。所有招錄工作均在南開大學本科招生委員會的監督下開展,學校紀檢部門全程參與,接受社會監督和投訴(監督電話:022-23501551郵箱:jjjc@nankai.edu.cn)。
2、對在我校美術類測試中存在違規承諾及操作、虛報或偽造、變造有關材料、考試作弊、替考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依據有關規定分別予以嚴肅處理:未入學者,取消其美術類考核成績及參加當年高考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記入考生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由我校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其他
1、學費與待遇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并報請天津市批準,我校美術類專業學生的收費標準為繪畫15000元/年、視覺傳達設計12000元/年、環境設計12000元/年,住宿費另收。對成績優秀或生活有實際困難者,按國家
天津科技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1 11:0:25天津理工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1 11:0:08天津科技大學本科招生網登
時間:2024-07-11 09:0:13天津理工大學本科招生網登
時間:2024-07-11 09: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