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教師職稱制度體系的構建,應按照有利于推動教育事業科學發展,有利于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吸引和穩定優秀人才長期從教,有利于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配套推進的總體要求,遵循教育發展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堅持重師德、重能力、重業績和重貢獻的原則,圍繞拓展教師職業發展通道,完善評價標準,創新評價辦法,形成以能力和業績為導向,以社會和業內認可,覆蓋各類中小學教師的評價機制,建立與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制度相銜接的統一的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
(一)統一職務體系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指出,要建立統一的中小學教師職務(職稱)系列,在中小學設置正高級教師職務(職稱)。全面推進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建立統一的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將原有相互獨立的中學、小學教師職務系列統一并入新設置的中小學教師職稱系列。改革后的中小學職稱結構體系由5個等級組成,分為正高級、高級、一級、二級、三級五個等級,與職稱的正高、副高、中級、助理、員級相對應,最大特點就是提升了職稱的等級,設置了正高級職稱,使制度更加合理。新增正高級教師(正高)相當于高�?蒲袉挝坏慕淌�、研究員級別。中學、小學職稱序列“二合一”受到教師隊伍特別是小學教師的歡迎。改革打破了小學職稱比原來中學職稱矮一截的狀態,拓展了中小學教師職業發展空間。在中小學開通正高級職稱系列,旨在提升中小學教師的社會地位,激發教師隊伍內在積極性,引進高層次人才從事教育事業。
(二)完善評價標準
適應實施素質教育和課程改革的要求,著眼于中小學教師隊伍長遠發展,新的評價標準要充分體現中小學教師職業特點,注重師德素養,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注重教育教學能力水平與工作業績,強調長期從事一線教育教學工作和班主任經歷與實績等;注重對青年教師的指導能力和教育教學帶頭人作用;引導教師立德樹人,鉆研教學方法,創新教學方式,改變應試教育模式,更好地履行素質教育,不斷提高實施素質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新的制度體系提出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價標準,應改變過去過分強調論文、學歷的傾向,突出對教師教學能力和師德素養的評價。多數試點地區教師專業技術水平評價標準條件明確要求參評者具有突出的教育教學工作實績和實踐經歷,注重向一線、向基層、向農村傾斜。
《關于大力推進農村義務教育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指出,城鎮中小學教師在評聘高級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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