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新中國建立以來制定的第一部教育法,它是在總結了四十多年來我國經濟建設和教育改革與發展寶貴經驗,借鑒世界先進國家的教育立法的經驗,分析了當代國際政治、經濟、科技、教育發展的大趨勢的基礎上制定的。《教育法》的制定和頒布,標志著我國教育事業進一步走上全面法制的軌道。對于確保教育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戰略地位,落實國家優先發展教育的重大決策。促進教育改革和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建設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三、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體會:
對教師提出了以下要求:教師應當熱愛事業,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業務水平,愛護學生,忠于職守。《教師法》告訴我們:教師是履行教育教學職責的專業人員,承擔教書育人、培養的建設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質和使命。教師應當忠誠于人民的教育事業。明白了自己的職責所在,也深感肩上擔子的沉重。雖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師,卻肩負著為祖國的未來夯實基礎的重任。身為教師必須要做到全身心去愛自己的學生,因為當你走進學校大門時,你的一切就已經不屬于你自己了,而是屬于孩子們。喜歡學生、愛護學生,應當是教師的天職,正所謂:師愛即師魂。可是在實際中真正做到這一點,尤其是做到喜歡每一個孩子,卻是非常不易的。教師不應因為學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親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對學生另眼相看,應尊重學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對待每一個學生。
通過學習,我深知作為人類靈魂的工程師,必須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質,對學生要有慈母般的愛心,且不斷更新、充實自己的知識,做到與時代同步,才能培養出符合社會發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這付教書育人的重擔。
這段時間的學習與實踐,讓我深刻地認識到:要想成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須不斷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實自己。二十一世紀的學校教育需要的是對學生有愛心,對工作敬業,對自身不斷充實的高素質、強潛能和綜合知識能力完備的教師。
四、學習《教師法》心得:
我們作為教師,知法是重要的權利義務,學法是重要的必修課程,守法是重要的師德內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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